武义下王宅第3生产队外嫁女的权益谁来守护
发表于:2012-07-29 00:29
村里强制要我们迁出,女婿一个未让招,就连我父母的口粮、农村医疗保险等我们全家村民该有各项权益一点都没了。一个疾病缠身月药费要上千且需要长期服药的老人钱都扣去一分不发,基本的生活保障都没了,你们怎么下得了这个狠心。我真受不了男女平等体现如此让人难以接受。同样农嫁非,村里干部的关系户家里有兄弟都不需外迁,并多年享受村里福利待遇,可到我们3姐妹的家庭却什么都没了。
帮帮我们农嫁非妇女吧!我是土生土长的武义下王宅第3生产队的村民,一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中三个姐妹没有兄弟。父母是个忠厚老实,只知道起早摸黑奔波于田间地头的农民。几年前两姐妹结婚登记后,从此就没有了本村村民该享有的福利待遇,连公民的基本权益选举权也没了。(且女婿一个未能招入)父母为了我们的权益问题都苍老了许多。他们不识字,村里去了几次,都被村干部的几句村里统一有规定的而闷声回家,整天哀声叹气。我们弱小的三姐妹一直因为户口的问题未能解决而感到悲伤失望。(并且因此我还有妈跟小妹都有了不同程度的焦虑症,需长期服药)
我和二妹是农嫁非,一直想生活在本村,希保留户口不变,从未迁出。可村里以“村规民约”取消了我们应该与其他村民一样享有的权益。同样农嫁非,村里干部的关系户家里有兄弟都不需外迁,并多年享受村里福利待遇,可到我们3姐妹的家庭却什么都没了。
虽说能保留一个户口、招一个女婿。可也困难重重。说要先订一个赡养协议,要不然就不能签入。那为什么女方到男方落户就不需要这些手续呢?后来我们写了赡养协议也因村干部认为不规范而改了好多次,后又因为二妹远在兰州工作只能过年回来一趟,我们传真过去签了字,又说这没用的。这样又只能等妹妹过年回来。
第二年妹过年回来签好字拿去,我爸去村里会计说另外两个户口不迁出不能迁入。村里强制要我们迁出,连我父母的口粮、农村医疗保险等我们全家该有的村民各项权益一点都没了。一个疾病缠身月药费要上千且需要长期服药的老人钱都扣去一分不发,基本的生活保障都没了,你们怎么下得了这个狠心。我真受不了男女平等体现如此让人难以接受。
一次一个主意搞得我们多少无奈,多少无助。此间曾打电话去妇联问询,说省里没有明确的文件象我这样的事解决起来有点难。多少的不公平合理,男村民户口一个个迁入连孩子也可以,而我们家是三个女儿就如此的对待,男女平等究竟体现在哪里?
村干部做事是多么不公正合理。由于不合理的“村规民约”村里不开证明,户籍管理处不能上户口。致使我们家的小孩户口久拖不能落实,即将面临读书问题急待解决,多次找村干部帮帮忙合理的解决一下,可就是以各种理由推托,怎么个就是不行。
可我们村里1998年以前农嫁非的可以享受村里待遇(其中大部分是村里的关系户,其个别当时还是农嫁农,后来是买出去的农转非都可以享受。说是村两委开会一致通过的,隔到这里过)以后的不行,而规定却是2007年2月规定的,为什么会有不一样的级别。同样情况为什么会不一样对待。这是一个什么样的规定,这样让人难以理解的规定对我们三个女儿的家庭是多么的不公平。
制定这样规定的村干部你有没想过如果你们是三个女儿的家庭还会定制这样的决定吗?你们在协议上签字的时候有没有想过这样的规定给我们精神上带来多大的伤害。为什么不正确引领村民一起共同制定合理合法的村规民约呢?
我们姐妹户口从未迁出本村,并一直生活在这个村里,应享有的福利待遇(如选举权、口粮费、土地征用费、医疗保险等)都被取消后,曾找村干部理论,也给他们看了妇女权益保障法,他们说这个没用的,村里有自治权无人能干涉的。那这权益保障法真的是一纸空文吗?村规民约大于法吗?真的就要费劲周折才能有权益保障吗?处理了一次以后又来刁难怎么办?男女平等何时真正到家?
在一个男性文化传统还占主要地位的社会里,村规民约的制定上存在很大的性别歧视性。使村规民约大于法,为何没有有效机制遏制这样侵害妇女权益呢?村规民约披上了民主自治的外衣,具有多数性和得到大多数村民的拥护。村规民约是在村组大多数人通过的形式下出台的,它是多数人的决定。女性权益被侵害披上了合法和正当的外衣,妇女只有被动接受,影响着农村妇女的命运。经常是村两委、村民代表会议就决定了谁享受谁不享受,一方面容易造成侵权,另一方面也容易产生以权谋私及挟私报复的现象。如部分农民反映由于平时得罪了村干部,在参与分配时就遭到打击报复,权益受到侵害。妇女在这种披着合法外衣的村规民约面前,显得完全无措。该怎么办?
因为村规民约,出嫁女不能平等享受村级集体利益分配的事,在通过行政途径处理时却是说要尊重村规民约,是通过3分之2村民代表做的决定,我们无权干涉。在运用法律手段处理过程中,连人民法院也不受理。被侵害只有觉得不公平却无法控诉,甚至得不到同村村民的同情。这该怎么办呢?怎样控制村干部带头定制不合理的村规民约?是不是该给村干部一点惩罚机制,而使他们带领村民定制一个合理的村规。
由村规民约所规定,妇女婚后未迁出户口者做挂靠,不能享受本村的福利待遇。男村民为什么就没这名词,土生土长的女村民为什么一结婚户口性质就变了呢?妇女权益抗争何时结束?男女平等只有走上艰辛的维权路才能兑现吗?期待给予男村民同等待遇,享受土地承包权、落实户口、享受土地征用费等集体资产分配,维护其合法权益。
我们也是人,是要靠田靠地养育的女人,应享有与男子同等权益的村民。你们不可以这样剥夺我们本有的权益。真诚期望有关领导帮我们一把。让我们的一生从此有所改变!希望男女平等从你们这里而有所体现。历史不会忘记你们给我们的改变,我们将会一辈子感恩的…….我相信你们一定会,急我们之所急,想我们之所想,决不把我们的事当小事。
此致
敬礼!
武义农嫁非村民:洪巧美联系电话:18257972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