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七旬老人土地被抢种
发表于:2012-07-13 12:48
2008年黑龙江鹤岗市新华镇永利三队的七旬老人在耕种时新华农场三队十余人以有土地使用证为由,强行索要位于元宝山水库西侧耕种了几十年的土地,双方为此连续两年发生纠纷。这块土地位于鹤岗市元宝山水库西北侧,在汤源县境内,它西侧与新华农场相邻,东侧是鹤岗市永利村,该土地是60年代永利村用耕地与汤源县劳改对互换的荒地涝洼地,然后由永利村村民开垦耕种30多年,期间从未与人发生过争议。1984年,全省曾进行过土地概查,1986年省国土资源局绘制了新华农场使用范围平面图(该图中相邻各单位均盖了章)并根据该图做出了黑土办1986第66号批复,从此图中即可看出这块土地 在汤圆县行政区域内,而不在新华农场土地使用范围。 然而1998年,新华农场用自己绘制的新华农场辖区图向省国土资源厅申报(该图是用电脑绘制的,图中公章早已作废)而国土资源厅未进行核实,就按该图绘制了新华农场宗地图,并以省go-vern-ment名义为其颁发了土地使用证,将汤源县竟内的125公顷土地划到新华农场使用范围。
2003年,又将该土地在内的新华农场土地变更给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并颁发了2003字第04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才导致了新华农场职工与村民发生纠纷,该土地已连续4年未耕种。而为新华农场颁发土地使用证所依据的证据不具合法性真是行。
老人告状无门、天理何在
老人真实名字:朱井合
老人电话:13634681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