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土地信息
农村土地网 > 土地贴吧 > 云南罗平:基本农田如何保?

网阮

云南罗平:基本农田如何保?

发表于:2012-07-02 14:35

  编者按云南省罗平县耕地保有量7.44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6.61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达到88.23%,控制在曲靖市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内。同时,耕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失去土地无异于失去了生存保障。

  云南讯:(记者原航)云南省罗平县地处滇东高原向黔西高原过渡的斜坡上,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地形地质结构复杂。罗平独特的气候,造就了罗平独特的生态农业。每年2至3月,连片的20万亩油菜花在罗平坝子竞相怒放、流金溢彩,绵延数十里,好似金浪滔滔的海洋,凡驻足这个最大的天然油菜花海,无不感叹罗平是“金玉满堂之乡”。现在,罗平人民把每年的2-3月定为“油菜花旅游节”。可是,在这样的一片美丽的土地上,农民却失去了他们的仅有的土地。

  近日,本网不断接到云南省罗平县群众来电来信,反映该县强行占用农民的基本农田,进行房地产开发以及大部分被占耕地长期撂荒。

  先占后批征地之后有奖励

  2012年,记者来到罗平县罗雄镇大水塘村看到,百余亩的土地撂荒、一些已经建好的商品房、廉租房和一些正在建设的商品房。

  据了解,2006年2月至7月,罗平县在没有任何批文的情况下强行丈量罗平县罗雄镇大水塘村1、2、5、6社国家立项保护的基本农田600余亩(折合40余公顷)。但被征地后的农民并不知道如何来保护自己的土地,他们只能等待,希望给自己的得到应有的保障。

  在丈量后的两个月,2006年9月,罗平县罗雄镇大水塘村一、二、五、六社的村民在不知情的情况,强行被征用土地600余亩。“在被征地后,我们经过多方询问才得知,当时政府征用土地,并没有得到国家的批文,他们是分为三次报批才凑够这些土地批文。”村民张某气愤的说。

  当得知记者的到来后,一群村民把记者围了起来,纷纷诉说自己家中被征地的经过,一位73岁的高老汉,他说:“征地的内幕我们没办法了解,当时征地也没有见到张贴告示,也没有任何人通知,我们的土地就没有了。

  直到2006年10月,社长直接来找我们,让我们去村委会领钱。”在记者与高老汉的聊天中,高老汉说,村民们根本不知道征地需要通过张贴告示,召开村民大会等事情。

  据知情者张某说,“我是二社当时的代表,被征地时只是社长通知几个人去村委会开会,并没有张贴告示,也没有和村民商量。据我了解,当时政府征地说是每征收一亩地村里给1000元奖励,社里给100元奖励。至于是不是基本农田我们现在也搞不清楚咯。”

  土地撂荒如何保障基本农田

  据村民刘老汉说:“我是罗平县罗雄镇大水塘村二社的村民,八几年的时候我们这里就是高产、稳产的水田,和三社、四社的水田一样。之后,国家列出基本农田后,我们和他们一样也应该属于基本农田。”

  据刘老汉回忆,当时丈量土地的一位工作人员说,“土地是国家的,国家想占就占,说你们是好田就是好田,说你们是废弃地就是废弃地。”土地性质是不是就像这位工作人员所说的可以随意改变?

  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擅自改变用途,这是不可逾越的“红线”。符合法定条件,确需改变和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报国务院批准;经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征地补偿按法定最高标准执行,对以缴纳耕地开垦费方式补充耕地的,缴纳标准按当地最高标准执行。”

  记者在走访多家村民后,发现村民各户的土地承包合同中均不一致。村民刘某和张某的土地都属于二社,两家的土地仅有一线之隔,但是土地的性质截然不同,一家是水田,另一家则是基本农田。究竟是基本农田还是水田,记者不得而知。如果不是,那么为何一线之隔的同组村民却是国家保护的基本农田?

  随后,在村民的带领下记者来到了被强征的土地附近,看见灰色的墙砖围起的土地基本撂荒。据村民说,“这里的围墙是2012年春节过后才开始修的围墙,他们修围墙是因为市里来检查怕被看到,所以修起了围墙为了掩人

  耳目。”这一做法是应付了谁,糊弄了谁?此刻只能用“掩耳盗铃”来形容。

  从征地至今已经快有6个年头了,据张某说:“撂荒的土地占到了将近三分之二,看到这撂荒的土地,我们农民非常心酸,好好的地竟不让种,这不是浪费了吗?”

  早在2004年云南省省政府就对撂荒土地下发了通知,通知中称:“保护耕地严禁撂荒闲置,对能够复垦的,当地政府要组织复垦后无偿交还农民耕种,严禁撂荒闲置耕地,同时要努力实现耕地补大于占。”

  2011年12月底,国土资源部就起草了闲置土地管理办法,该办法中明确提出,“未动工开发建设,土地闲置满2年的,经准后可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多征少补”哪里少?

  何为“多征少补”,一般是指在政府征地过程中虚报征地亩数,给予农民的补偿比实际被征土地的亩数少。

  但是,在罗平县并不是这样子的,村民刘某说:“我是二社的村民,政府当时给征地农民说,每一亩都有10%的预留地,这10%的预留地是留给农民耕种的,之后我们便听说是这种做法叫做‘化整为零’。对于政府说的10%的预留,我们也没从中得到任何补偿或者社会福利。”

  据村民刘某回忆,当时他们认为政府征地之后会留下一部分土地给他们,结果等了好几年,他们二社在得到了20余亩土地,并让他们自己分,每家被征土地不一样,他们也不知道如何去分,社里并没有给一个详细划分。为此刘某及二社的村民,每天都在为这点事情头疼。

  政府说法遭质疑

  为了解清楚这件事情的情况,记者来到了罗平县国土资源部,一位刘姓副局长接待了记者,提到罗平县罗雄镇大水塘村的土地,刘副局长说:“当时,这片土地征地前,在现场张贴过公告,村民大会是绝对开过的,签字的时候

  是只和村民小组长签的字。2006年10月,农民领取了自己的被征土地补偿款,这个补偿标准是按照年产值的标准和人均耕地的标准来发给被征地的农民的。征地的手续是经过三次报批的,分别是2006年2007年和2008年,我们这里都有备案。”但据记者了解,《云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试行)通知下发时间为2009年5月18日。

  当记者问到土地的性质和土地撂荒问题时,刘副局长说,“这片土地不属于基本农田,我们当时征收的时候是按照10年前的规划图去进行征收的,至于闲置土地的问题,现在这些土地都还给他们用着,我们并没有不让他们耕种。”

  最后记者问到如何安置失地农民和所谓的10%预留是做什么用的时,刘副局长说:“10%的预留是作为群众发展集体经济的,2006年的时候是没有这些问题的,2009年为这些失地农民向社保部门缴纳了每人2万元的社保,这些是可以去社保部门查询的。对于农民的安置,对在这里开发建设的企业,我们和他们都有协议,优先招收失地农民。”

  在记者的提议下,刘副局长为记者找来了当时的一份规划图和征地协议。规划图上面标着1997年-2010年,并指着告诉记者,基本农田我们这里标注都是黄色的,大水塘一、二、五、六组被征用的土地不在这个范围内。征地协议上明确写着被征收土地的补偿安置费标准,其中包括四宗土地,水田土地补偿费每亩补偿14000元,安置补偿费用每亩28020元,青苗补偿费每亩980元,以上三项合计43000元;旱地土地补偿费每亩补偿10400元,安置补偿费用每亩28690元,青苗补偿费每亩910元,以上三项合计40000元;建设用地和其他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均为每亩10400元,安置补偿费均为29600元,以上两项合计40000元。

  再敲粮食安全警钟

  中国以占世界7%的土地养活了占世界22%的人口,堪称奇迹。但近年来的全球粮食危机给我们发出了警告,如何维护我国粮食安全,使粮食生产在满足日常要求的基础上又能满足工业发展的需求,除了提倡节约、提高每亩地的单产外,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已成为关系国家政治、经济、民生和社会稳定的大事。但是,伴随着我国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经济发展对土地的需求量急剧增加,农地非农化愈演愈烈。为了保护耕地,制止违法占用土地和侵害农民利益,中央政府曾多次进行大规模的清查整治,但地方政府的热情并没有因此而减弱,

  征地在城镇化发展的今天已成为一个敏感的话题,地方要发展经济就要建企业、要改善住房条件就要盖楼房、一些公共设施的改扩建都离不开土地,而土地从何而来?只能从老百姓手中去“征”,而这势必减少老百姓的生存资本,降低了老百姓的预期收入,因此作为一对矛盾解决起来并非易事,如何使征地不再困难、不再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各级政府不但要依法征地,还要尽量少征地,最好不征地。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是根本。经济的不断发展使土地的利用日益增长,不征地仿佛已不可能。但我们的地方政府应心中有数、手下有谱,在城镇建设、工业园区规划、公共设施的兴建等各个方面做到科学规划、合理配置,尽量利用闲散、废弃的荒地,减少耕地的使用,尽量避免与民争利情况的发生。

  不能否认的是一些对方政府是从国家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把征用的农民土地作为城镇化建设发展,反哺与造福一方百姓。但却也有一些地方领导为了自己的政绩、为了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为了图一时的经济繁荣而采取的手段,他们以少批多征、先征后批、不批就征等违法手段征得土地,再通过土地的出让从中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既增加了地方的财政收入,自己从中也可得到可观的私利;同时通过盲目的投资扩建和基础设施的升级来达到突出政绩的目的,看似一派繁荣的背后,隐藏的是民生问题的巨大亏空、民心民意的极大失落,使干群关系严重脱节,伤害的不仅是老百姓的利益,更损害了党和政府在百姓心目中的形象。

  如何遏止地方政府的这种冲动,除对领导干部进行价值观、政绩观的教育外,更重要的是进行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和教育,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以科学的进步、技术的改进、管理水平的提升来促进经济的发展,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坚

  持以人为本,本着发展依靠群众、发展为了群众,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原则,让百姓从发展中得到实惠,而不是让他们为发展承担责任,把因发展带来的“后遗症”转嫁到他们头上,切实让地方官员转变思路谋发展,拓宽渠道搞经济,而不是把目光紧盯在农民的土地上。

  征地,需要的是科学严谨的态度、严格依法办事的观念、坚持以人为本的精神,让农民得实惠的宗旨,在解决好农民的出路、收入和就业等问题的前提下依法征地,相信广大百姓是顾大局、明事理的,只要我们的地方各级政府官员把被征收土地农民兄弟当主人,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全面、准确、深入地宣传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原则、依据、水平和有关内容,争取得到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农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切实尊重他们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述权,认真研究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试想一切工作的开展何愁不顺?百姓心结何愁不能打开?云南省罗平县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在县辖罗雄镇大水塘村部分被征用土地周边围砌的一堵厚重的围墙,围堵的不仅是当地百姓日益郁结的猜忌心结,更是围堵了作为政府深入体恤民情的阳光之路,我们有理由期待,这堵萦绕于政府与百姓之间的“磕畔墙”能真正成为一堵情牵百姓的“连心墙”。

  本网将继续关注此事!

千伏10

天天回帖意淫强国

cnrnld

小民无力,改变不了丑恶的现状,但是过来顶个贴,还是可以做的!支持人民!

cyg寻找信仰

你要倒霉了,在中国只能说假话。

偶遇意中人

还人民一片晴朗的天空吧

十尺小木屋

太常见了!总归要出事的

fdss888

 这个吊社会

小凡的烦

如今的社会法律对干部 有钱人没用的 受苦的还是百姓,领导者在上面看的到吗? 如今的形势遇到这事情适合以暴制暴

fcb1966

比国民党任命官员还污

地福星

祖国啊祖国,你何时成了侩子手?!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