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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杏村村民

隆回县石门乡银杏村的水田变猪舍

发表于:2012-07-02 12:12

 报告事由:土地霸罗小平非法占用一级垅田修养猪场,未经任何人批准,请求上级领导秉公严肃处理。

  尊敬的隆回县县委负责同志:

  尊敬的县政府负责同志:

  您好!我们是石门乡银杏村村民,我们慎重地向县领导反映二组“**员”、土地霸非法占用公有良田修养猪场,其中有

  1.44亩一级良田属谢奎元的承包地,这地至今还未兑给谢,况且这个猪场因污染环境严重,遭到周围几个村村民的强烈反对,

  县国土局有关领导曾下通告要罗小平拆迁,而罗小平至今置若罔闻拒不拆迁,并扬言用十万即已摆平!

  其二,这个罗小平在修猪场时,偷砍银杏村二组公有林地松树二十来棵,群众知道后敢怒而不敢言,这种破坏森林的违法行为请县领导严肃处理。

  其三,罗小平的猪场修好后,又将村公路霸占一半作消毒池,这样一来严重影响过往车辆通行,特别是小学生上学走到此处,时有被车辆伤害的危险,其私人养的狗也能咬伤人,村公路能被私人霸占吗?多少家长多次向村领导反映却如泥牛入海,群众纷纷说这样**员太恶劣了。

  其四,罗小平因偷窃行为曾多次被公安部门刑拘(荷香桥派出所至今保存共犯罪档案)。

  为此我们强烈请求县委、县政府领导为我村民做主、严肃处理罗小平,责令其退回占用村民谢奎元的1.44亩垅田,并立即拆迁其猪场,以免污染银杏村,勤进村、大塘坑村等群众生活用水,其猪场共占用公田2.7亩未经国土部门批准,县人民法院也裁定:限小平在2010年10月28日前自行拆除,可至今未见行动,公理何在?

  如果县级领导对罗小平的霸道行为不予处理,那我等小民只好再向上级反映此情况,我们下死决心,不处理好此事,我们决不罢休!

  致礼

  石门乡银杏村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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