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土地信息
农村土地网 > 土地贴吧 > 一个让“土地日”蒙羞的天津市北辰区政府

懂你

一个让“土地日”蒙羞的天津市北辰区政府

发表于:2012-06-26 14:04

一个让“土地日”蒙羞的天津市北辰区政府
刘快庄村土地维权代表

2012年6月25日

国土资源部确定2012年全国“土地日”的宣传主题为“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 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然而,6.25又是一个天津市北辰区政府让“土地日”蒙羞的日子。因为他们用暴力手段抢夺了刘快庄村农民赖以生存的10500亩农田。他们违反了我国制定的全部重要的土地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5)《基本农田保护条例》,(6)《土地复垦规定》,(7)《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8)《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9)《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10)《闲置土地管理办法》,(1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12)《报国务院批准的土地开发用地审查办法》,(13)《土地监察暂行规定》,(14)《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15)《土地资料公开查询办法》,  (16)《土地调查条例》。

迄今为止,时隔3年,刘快庄村的基本农田上建起了工厂又建起了豪宅,基本农田变成了任人宰割的唐僧肉。在庄严的国法和地方土地暴利面前,还是让我们看看2012年的两幅土地日宣传画吧。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