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0枚假公章为上市开路 野力预付1600万"做账"
发表于:2012-06-13 16:02
一家企业能上市,优良的财务状况是必备的条件。为了让自己控股的公司能顺利上市,晋江市野力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下称野力)预付给一家制假公司1600万元,为其“做账”,并许诺上市成功再付一笔费用。
野力“做账”上市的行为,因制假公司的员工在销毁700多枚假印章的途中被抓而暴露。目前,涉案的陈某坚和苏某明均被判刑。
做700余枚假章
为公司上市开路
安溪县人民法院查明,2005年3月以来,被告人陈某坚、苏某明受何某接、龚某海(均另案处理)的雇佣,先后在石狮市永宁镇一租房、石狮市某小区4号楼1002室租房,制造假印章。
据查明的信息,在制假过程中,由陈某坚操作电脑、扫描仪、篆刻机等工具,苏某明帮忙固定印模、清洗印章。两人先后伪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土地管理证书管理专用章”“泉州市国家税务局涉外税收征管局管理一科”“晋江市人民政府土地专用章”“晋江市国土资源局”“晋江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分局征税专用章”“晋江市规划建设与房产管理局”等国家机关印章,又伪造了“福建省鞋服质量检测中心”“泉州外商投资服务中心”“安溪县大同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泉州市自来水公司财务专用章”“中国银行泉州分行业务专用章”“中国农业银行石狮市支行”“晋江爱尔特服饰有限公司”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印章。
在陈某坚和苏某明被抓获后,警方又顺着线索,缴获了该团伙制作的另外约200枚假印章。
据悉,经鉴定,这些假印章属于国家机关印章的有13枚,属于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印章共717枚。
而这些假印章,被用于何某接、龚某海承接的野力等公司上市过程中的“做账”。据了解,该“制假上市”行为,还牵扯了另外一家上市公司。
“做账”上市
公司支付上千万元
2010年8月21日,陈某坚、苏某明雇车将大部分印章欲带至安溪销毁,在安溪县城厢镇公安检查站被查获。
据悉,案发后,野力负责人向办案机关证实,2005年初,龚某海、何某接称他们有团队、资源可协助野力上市,与野力就公司全权委托他们包装上市等事宜达成协议。野力按协议提供公司财务、企业资料,龚某海、何某接派陈某文直接联系。
野力为此支付1600万元的前期上市费用,上市成功后,又付了一笔费用。该负责人证实,公司上市后,与龚某海等人的相关协议已销毁。
法院一审以陈某坚犯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犯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以同样的罪名判苏某明有期徒刑两年半。两人不服判决上诉至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中院终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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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2007年7月18日,野力控股的中国体育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体育国际”)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日以1.46新元开盘,融资8000万新元(约5000多万美元)。体育国际发行1亿新股,占扩充后股本约30%,招股价为每股0.8新元,融资8000万新元,在扣除筹备上市的开支后,预计能筹得约7500万新元的资金。新加坡某企业融资(股份)有限公司为主要经办人和承销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