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解决新化县维山水库移民困难的报告
发表于:2012-06-11 09:18
请求解决湖南省新化县维山水库移民困难的报告
我们是新化县维山水库库区移民,系新化县维山乡维山村4、15、16、22等组和水口村3、4、23等组村民。
维山水库自1957年修建到1975年的大规模扩建,历经17年。我们的土地损失情况如下:堤坝占地670多亩(堤长1500米,宽300多米),因筑提取土损坏田土200多亩,水淹面积达800多亩,共占土地1600多亩。
水库逐年扩建导致我们先后三次移迁。迁移库内被赶到高山上,出入迂回,交通闭塞,土地稀少,饮用水困难;迁移堤的土地一扫光,仅剩不到3分田的耕地,移民房屋拥挤不堪,连种菜都无插针之地。最后的移民使我们完全处于无法生活的状态。当时扩建水库的新化县燎原区党委,根据我们的实际情况,给我们以定销粮的方式,按当时400斤平均口粮的形式,解决我们每人每年200斤定销粮作为半年口粮的补助。
可是,从2005年开始,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我们的定销粮补助突然没下来了。由于生产基础的严重损失,我们的生活原本就落后,没了补助生活的拙襟见肘,部分移民至今仍住在破烂不堪的50年代前的老屋和茅草屋中。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2006]17号第十二条(妥善解决小型水库移民的困难和现有后期扶持项目续建问题)与第十七条文件的精神,及湘发[2007]4号文件精神,请求上级政府根据我们的实际情况,结合我们为地方和社会做出的贡献和牺牲,为我们解决原来的每人每年200斤定销粮的生活困难。
特此报告!
此致
新化县维山乡水库库区移民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