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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毒攻毒

湖南宁乡县资福乡数十亩农田肆掠挖砂成江河

发表于:2012-05-30 09:08

  宁乡县资福乡七星村非法采砂情况十分严重,数十亩农田面目全非,挖得惨不忍睹,到处是千疮百孔,残砂、垃圾遍地皆是,有几处已成江河之势。

  许多老百姓乡有关媒体诉说这些人以每亩一万三千元钱的价格买得老百姓的基本农田和耕田进行非法采砂,甚至是管你愿意不愿意都得采挖。这一“壮举”老百姓敢怒不敢言。据当地一位村民估算,被人为挖沙毁掉的基本农田至少有30亩以上。村民告诉编导:“等砂子取完后,再把土填回去,那只是骗人的幌子”。笔者认为非法破坏农田已成这样,立马填回去有用吗?

  资福乡国土所谢所长是这样说的:“这里非法采砂已经有一年多时间了,我是去年九月调来的,以前的情况不太清楚,曾经也启动过管理程序,但效果不很明显,主要是因为政府的执法力度不够的原因而导致个别人利益熏心,肆无惮忌的非法采砂;所有的采砂场都没有任何手续。我来以后已经正式启动相关的程序,联合有关部门采取过强制措施,执法达五十次之多,但均没有效果,禁而不止。这次又启动了程序,不知道效果如何。当编导问到采砂场为何有“长沙绿洲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资福农田土壤改良项目部”的招牌一事,谢所长肯定地回答:这绝对是挂羊头卖狗肉的鬼把戏,这几个采砂场根本没有任何手。

  资福乡负责宣传和组织的贺部长的话是:这些人都是本地村民,从不把党委政府放在眼里,再说我们政府也没有相关的执法权,以前也多次去过采砂场,都没有明显实效。贺部长介绍还说:这里采砂一般平均深度在三米以上,一方砂能卖到六十多元钱,一亩农田可以非法获利十三万左右。这样算起来,资福乡七星村这里非法采砂已经毁坏基本农田、耕田数十亩,也就是说这些砂场老板已经非法获利数百万元。贺部长还介绍说,现在政府已经由主管农业的牵头,主管国土的配合,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已启动法律程序。

  既然党委、政府、国土部门曾多次执法并采取了相关的强硬措施,为何“长沙绿洲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资福农田土壤改良项目部”的招牌仍然悬挂在采砂场,这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在基本农田里非法采砂,情况如此严重,令人痛心和愤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3条、74条、《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17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7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8条、342条之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毁坏基本农田面积达5亩以上标准的,即构成破坏耕地罪。

  但存方寸地,留给子孙耕。为确保当地基本农田不受人为破坏,群众希望县委、县政府立即成立工作组;组织县国土、农业、公安部门,镇政府人员,深入毁农田挖砂现场进行调查,严肃查处毁坏基本农田和耕田的采砂人员。对那些毁坏耕地多,已构成犯罪的人员,应该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根据谢所长和贺部长介绍的情况以及老百姓反映的事实,宁乡县资福村、七星村非法采砂时间之久,情况十分严重,屡禁不止。笔者认为:执法五十次都没有实效,执法的力度到底在哪里?执法的背后到底隐臧着什么故事!

  宁乡县政府关于“资福乡农田中非法采砂”一帖的回函

  关于红调字[2012]0290号函的复函

  湖南红网《百姓呼声》栏目组:

  贵处转来红调字[2012]0290号关于我县资福乡农田中非法采砂问题的函,已收悉。我县领导高度重视,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核实,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经查,资福乡确实存在4起占用耕地非法采砂现象,其中宋伟军、宋建强、黎学军、王兵、周新春未经批准擅自在七星村高流碑组占用耕地采砂、破坏耕地40.75亩;丁强林、胡永贵、刘纬、黎伟未经批准擅自在窑里村占用耕地采砂、破坏耕地17.27亩;邱爱民、周文亮未经批准擅自在华保村占用耕地采砂、破坏耕地36.12亩;宋新林、张云华未经批准擅自在华保村占用耕地采砂、破坏耕地37.47亩。其行为已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我县国土局已于2012年4月5日和4月15日将有关材料移送县公安局进行立案侦查。见附件(略)。

  目前,各砂场全部或部份拆掉了采砂设备,正在进行耕地恢复。

  宁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章)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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