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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林风

贵州习水县大坡乡土地岩失地农民无补偿

发表于:2012-05-17 10:20

 贵州习水县大坡乡土地岩失地农民无补偿

  贵州省习水县大坡乡小罗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除了粗放式种植传统作物,村民极少有其它经济来源,虽然国家政策是村村通公路,可直到如今周边所有村民几千人还是得走10来公里的山路到大坡、寨坝两个最近乡镇上去赶集。

  村民投诉:水库被卖无补偿

  据习水县大坡乡小罗村村民讲,早在70年代末1978年经政府研究决定,根据国家富民政策;为了人民生活尽快富裕起来,解决好农村的电力和灌概问题,政府和有关部门决定,在小罗村土地岩建修水库一座。全库共占田地35亩,其中三须5亩;老房30亩。占地解决方法;占地减征减购,建修由村民出资出劳,水泥资金由国家补助。

  1978年开始动工,1982年完工投入使用,耗时整整4年。期间,群众投劳力几万个,花费十多万。35亩农田被占用得到的补助是;政府用减征减购来与他们解决,他们老房本应年交一万多减购六千,剩余四千七百五十八斤粮食,由他们老房自己承担。当时才十四户,人口七十四人,每人每年还负担六十四斤粮食,一直交到2004年,水库所有权村民组所有。

  水库修建完成后,从1982年至1989年期间由村管理人员王正毕负责,1989年至1998年由村承包给私人侯显才经营。水库是修建好了,他们周边所有农田也受益了,政府是给他们减购了部分粮食,但他们老房、三须从原来74人到如今已是200多人?吃的却成了关键……

  让人没想到的是,在他们所有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他们的水库却在1998年竟然被政府领导(原大坡乡乡长XXX,现任习水县XX)和(原大坡乡纪委XXX,现任XX)拍卖给了私人侯显才,只是听说拍卖价一万元(10000元),一万元啊!更让他们不理解的是拍卖期限竟然是50年……

  35亩农田期限50年竟然被拍卖成一万元,那么大的一个水库在这50年期间里,作为养殖、养鱼的收入有多少?那他们这35亩农田在这50年里就种稻谷按照目前国家标准128元一百斤计,一亩地大概600斤粮食计算,往后科技更好收成价值更高不说。就目前标准一亩农田一年按照国家较低水平600百斤粮食ⅹ(100百斤128元)=26880元年计算;然后50年ⅹ26880元=1344000元,134万啊!这么大的一笔数目所换回来的就仅仅只是1万元吗?

  更让人痛心的是被政府相关领导拍卖的土地岩水库,所拍卖到的1万元,他们所有村民根本就不知道也没拿到一分钱。更别说他们的水库什么时候被拍卖的。这究竟是谁在剥夺了他们农民应该享有的权利!

  记者调查:维权路漫漫

  中国联合商报记者日前赶赴贵州习水县调查,经走访,村民反映问题基本属实。依照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八条之规定,农村承包的土地,由集体土地所有者与承包者签订承包合同,必须征得村民认可同意,然后经乡(镇)土地管理员造册登记,乡级人民政府代发证书,确认承包土地使用权。

  村民却在不知情也没签字的情况下,属于他们35亩耕地修建的水库就这样不明不白的被非法拍卖了,他们为什么就这样做?这不是滥用职权是什么?依照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八条之规定,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必须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的方针,全面规划,加强管理,切实保护耕地,整治、开发土地资源,制止乱占耕地和滥用土地的行为。

  如今他们两队村民人口从原有的74人到现在已是200多人,他们的生活怎样过,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谁来负责!对该事件的进展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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