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洛宁县城郊乡冀庄村官官相护,民何以生
发表于:2012-05-11 11:00
洛阳市洛宁县城郊乡冀庄村官官相护,民何以生!
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城郊乡冀庄村十五组是由1987年故县水库移民所组成三十户的一个行政村,该组村民已经在该地扎土生根了25个春秋,在这25个春秋里该组村民勤勤苦苦劳作,安安生生过日子。然而,这种平稳的生活却在2012春节过后的一天被打破;为了响应政府的小城镇建设,乡村公路的铺设成了必要的环节,这对于该组村民来说当然是个好事,村民盼望已久的水泥路终于要修建了,春节过后的一天,各种建筑材料都已齐备,开始动工,前两天工期按部就班的进行,但在第三天工程快要结束的时候,让村民气愤的事出现了,邻村崛山村几个村民开车到施工地,阻挡住施工人员,其中一个带头的叫高江涛声称水泥路占他家的地,并在没有施工人员和改组村民的同意下叫来挖土机强行把刚铺好的水泥路挖开,改组气愤之极却没有动用暴力去阻挡,而是求助于公理,相信公道自在人心,于是该组村民把这件事上报给该乡政府,乡政府党委书记杜朝辉开始时的态度很强硬很公正,说一定会维护百姓的利益,但当他得知崛山村民高江涛的亲戚在洛阳市政府工作并且还是一个职位不低的官时,他害怕了,就一次一次的拖延时间,但这期间正好赶上洛阳市政府领导到洛宁县视察工作,为了给市政府留下好的印象,城郊乡党委书记杜朝辉赶紧派人把路面整理好,此事就这样在该组村民忍让,不追究的情况下渐渐的过去了。但此事已了,一事又起,就该组的乡村公路修建好没过一个月,2012年3月初,以高江涛为首的崛山几个村民又来寻衅滋事,他声称,该组的公用宅基地是属于他家的,并说要在几个月内在此地盖建房屋。他为什么如此咄咄逼人的占用属于该组村民的土地?要想弄清此事必须从土地的所有者说起,按理说土地不属于任何个人,它属于国家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25年前也就是1987年故县水库移民刚刚移到城郊乡冀庄村十五组的那一年,为了满足这些移民的土地需求,当地政府与其村民协商以出钱购买的方式去购得土地,并立下土地合同书,而该合同书已经明确的说明购买的土地使用权归冀庄新村十五组村民全体所有,如今高江涛一伙人蛮横无理强占土地,让该组村民忍无可忍,于是该组村民开始上报乡政府,乡政府不理,去洛阳市信访局信访,却被乡政府几次拦截,最终一次成功的信访,使得洛阳市信访局有关工作人员注意到此事,并要求乡政府拿出当年土地合同书原始文件,并根据原始文件的内容公正合理的处理此事,但当该组村民去乡政府询问合同书原始文件时却遭到工作人员的蛮横拒绝,还在被问烦的情况下辱骂该组村民,最终在几次百折不挠的询问下,工作人员终于拿出合同书的复印件,但细心的村民发现合同书的数字有变动,回到家中几个村民仔细研究发现该合同书的土地亩数和崛山村民高江涛所要求的土地面积完全一致,难道这是巧合吗?参与当年合同书签订的村民回忆说该合同书的数字完全不同当年,合同书被造假了,该组村民得知被政府愚弄后,又一次去找乡政府,要求看合同书的原始文件,但乡政府几次拒绝并声称给村民就是当年的合同书,该组村民无奈,只好商量再次到市信访局,然而城郊乡党委书记杜朝辉,冀庄村村支书郭要民和崛山村民高江涛等一帮人驱车来到冀庄村十五组,阻挡该组村民上访,城郊乡党委书记杜朝辉声称:“今天你们上访也没用,土地还是会给高江涛的,人家高江涛亲戚在市政府已经给人家土地证,你们有吗?即使你们上访了,上边还会让我去办的,我是无论如何会给高江涛一份地的。”气愤极的该组村民询问:“难道当官的不是为民办事吗,就不应该公正的处理问题吗?”乡政府书记杜朝辉说:“高江涛的亲戚已经给我打电话了,已经给了我土地证,我就应该给人家办事。”该组村民愤怒了,开始与杜朝辉辩理,就在这时,崛山村民高江涛拿起一块砖头扬言:“如果谁再闹,我让书记把谁抓起来。”这时不知何原因,高江涛动手打一个该组村民,村民忍无可忍开始围住高江涛,这时乡书记杜朝辉也开始动手打该组村民,冀庄村村支书郭要民也跟杜朝辉人,该组村民摄于他们是领导没敢还手,而打人者更猖狂,一个一个的打,打完之后坐上车就走,在走之前乡书记杜朝辉厉声道:“如果你们在闹,我会叫派出所把你们一个一个拘留起来,都给我小心点。”被打而又无助的村民这时只能把自己的愤恨埋在心里,等待一步一步被强权官员欺压,被有势村民凌辱。难道世间没有公理吗?难道公平与正义只是被官员拿来当做口号吗?难道弱肉强食一定要存在文明的社会吗?无法想象,官官相护,民何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