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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昊

违建别墅何时休?

发表于:2012-05-07 15:44

愚公移山,是一个流传至今的美丽传说;而在“博鳌小镇”,让我们看到的却是开山之痛——有媒体近日报道,中信地产在海南博鳌开山毁林建高档别墅,项目所在的龙潭岭部分山体已被挖开,满目疮痍,与周边郁郁葱葱的山岭极不协调。

这样的事并不少见,之前有云南大理填湖建别墅,广东汕头海岛惊现7栋私人别墅,重庆南山国家级风景区建别墅毁环境,最近山东临沂一个小镇还出现了耕地上建“红顶别墅”,据说主人曾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众所周知,早在2003年国土资源部就明令“停止别墅类用地供应”;今年2月公布的《关于做好2012年房地产用地管理和调控重点工作的通知》,再次强调严格控制高档住宅用地,不得以任何形式安排别墅类用地。这已经是自2003年以来的第五道“禁墅令”。一边是国家三令五申,一边却是一些开发商屡闯红灯,甚至将贪婪之手伸向了耕地、景区。何至如此?

听听违建者的“自白”,或许可以略知大概。当记者问到龙潭岭开山建别墅是否违法时,中信地产有关负责人说:“这是合理不合法的问题,我们盖别墅政府部门都是知道的。”并自称已取得了土地使用证、环评报告、规划许可证等手续,但尚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琼海市规划建设局负责人对此则表示,对之前是否监管到该项目开工时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许可证,以及是否取得其他手续,“要等调查报告出来”。重庆南山“山与城”楼盘销售人员的解释异曲同工:开发商已经和当地有关部门在修建别墅的问题上“达成共识”,房子不会出现问题。违规别墅不是一天两天就建成的,如果有关部门不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岂会视而不见任其恣意生长?如果监管长期缺位或错位,国家即使下更多禁令也不过是一纸空文。

违建别墅顶风而上,也与巨额的利益有关。近年来,我国土地供需矛盾日益紧张,国家9年连下5道“禁墅令”,而业界对别墅产品的稀缺价值却更加看好。从开发成本和利润来说,一般别墅建设往往选在市郊,土地价格相对便宜,一位开发商向媒体透露,“建设成本不过十几二十万,对周边配套设施的要求也低,但转手就以几百万甚至上千万价格卖出。”对地方政府而言,别墅比普通住宅的用地价格和土地增值税、契税高得多,由于“土地财政”的惯性,一些手握权力的人默许或是纵容别墅建设。当开发商和地方政府都获利的情况下,两者很可能走到一起,一旦这样,吃亏的是国家和百姓,损毁的是子孙后代的大好江山。

让“禁墅令”真正发挥效力,笔者以为,一方面要进行深入的改革,使地方政府摆脱对“土地财政”的依赖,以节约集约用地引领官员的政绩考核,这样才能使监管者站对位、有所为,真正发挥依法管地科学用地的引导作用。另一方面要提高违法成本,对顶风作案者加大惩处力度。有报道称,2010年广州市规划局给予保利地产西海岸项目建设工程造价5%的罚款约为167万元,“这相当于一栋价值五六百万元的违法别墅只需要罚2万元就可以了,对开发商来说是九牛一毛。”对于监管渎职或失职的官员也要严肃问责,决不能姑息纵容。此外,对开发商从城市向郊区、从海边向山上建别墅的走势,有关部门也要引起注意,加强调研,严阵以待,以防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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