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县城关镇环城村竟然用“投票”方法剥夺出嫁女的法定分配权
发表于:2012-04-25 09:31
华容县城关镇环城村七组出卖集体土地100多亩,得款1千多万。在这笔巨款的分配中,村委会认可出嫁女的村民身份,按照村民待遇给予出嫁女应得的分配份额。这些出嫁女是土生土长的本村本组居民,虽然嫁人了,可从小到大一直居住在本村组,户口也在这里。与本组男人们相比,唯一的差别就是性别。正是性别的不同,这些出嫁女的组级分配权被蛮横狂妄的剥夺了。
村组的做法显然是违法的,却自以为是的霸道着。其违法性在于:1、出嫁女的村民资格是国家确认的,有公安局颁发的“户口本”和“居民身份证”为证。2、村委会用实际行为证明是承认出嫁女的村民身份的,因为在村级分配中,村委会按照普通村民的标准,每人分了2千元集体土地款。组里凭什么否认出嫁女的村民资格?3、女人作为村民的土地权益是国家法律与政策赋予的,岂能凭部分男人用所谓的投票而剥夺?男女平等是我国的宪法原则,土地作为农民的生存之本是我国的政治原则,女人也是农民的组成部分,农民绝不只是男人吧?4、凡是与国家法律与政策相违背的(包括行为与结果)一律无效,这是法治社会的基本内涵。环城七组的领导们通过所谓的投票方式来剥夺出嫁女的村民分配权的行为显然违背了这一条法理。
环城七组领导们的做法既无法律依据,也无政策水平,村民自治法成了领导们玩弄公权力的旗号。面对这种情况,城关镇党委政府视而不见,其推诿忽悠助长了这里的歪风邪气。在这片土地上,还有党纪国法吗?我们要问:村组为什么要顽固坚持自己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