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曲县旧县乡范家梁村“安置房”建设的情况说明
发表于:2012-04-23 13:25
由河曲县煤电化重点项目协调办牵头,抽调县纪检、公安、煤管和旧县乡等单位人员组成工作组,就有关旧县乡范家梁村“安置房”建设的前前后后进行了初步调查。工作组通过进村入户,召开村民代表座谈会、与现任及原任村干部座谈、征求和听取整合煤矿主体山煤集团意见等形式,基本上澄清了原范家梁村煤矿的演变过程、移民楼建设的原由及未能如期搬迁的一些情况等。现将有关情况综述如下:
一、范家梁煤矿的演变过程
1993年范家梁村集体开办了石堡子煤矿。2005年4月个体户韩瑞承包了石堡子煤矿。2006年山西省实行煤炭资源有偿使用政策,在县煤炭资源整合领导组指导下,经村集体同意,由煤矿承包人韩瑞一次性缴纳了资源价款。随后,煤业公司与村委会签订了股份制经营协议,韩瑞占8股,村集体占2股,村集体不参与经营,每年只拿固定回报200万元,煤矿注册为范家梁石堡子煤业有限公司,其法人代表为韩瑞。2008年底山西省再次实施煤炭资源整合,该煤业公司为山煤集团公司整合河曲境内的八个矿井之一。
二、移民楼建设经过
2007年5月范家梁石堡子煤业公司法人代表韩瑞提出,从范家梁村电灌站背后开拓两条东西走向的巷道,并实施整村搬迁。其动机:一是防止相邻的刘元头煤矿越界开采进入石堡子煤矿井田,二是考虑后期要开采范家梁村庄底下的煤炭资源。此事经范家梁村召开全体村民大会讨论同意并由村企双方签订了《过巷搬迁协议》。
2007年5月,村企双方共同申请,由县发改局以【2007】32号文批准,以范家梁村因煤矿开采引发农村地质灾害整体避让搬迁立项。移民楼工程建设单位为范家梁村委会。之后,在县城文笔镇唐家会村协调建设用地19.8亩。2007年秋,移民楼工程开工。到2009年夏,移民楼建设工程基本结束。
移民楼工程建设资金由石堡子煤业公司法人代表韩瑞自筹和银行贷款,另得到国家地质灾害村庄搬迁移民补助资金100万元。工程总造价为4237.8万元(其中:利息为1171万元)。
三、群众上访与协调过程
2010年6月,范家梁村村民到县政府上访,诉求搬迁入住移民楼。到7月间,旧县乡政府与原石堡子煤业公司法人代表韩瑞签订楼房接管协议,随后旧县乡与范家梁村委会又签订协议,共同约定由村委会拟定村民入住楼房方案并组织实施。之后,村委会多次拿出方案,但难以统一村民意见。
2011年2月间村民再次到县政府上访。为了化解诉求难题,县协调办先后3次分别召集相关人员召开会议,就相关问题进行沟通、对接,并探讨解决办法。其间,也做了大量座谈走访、个别沟通、正面引导等,但问题始终未得到解决。
四、媒体报道情况
2010年冬至次年春季,个别村民联系媒体到村采访。
后来多家网站出现题为“186套安置房被村干部霸占”的报道。
通过调查事实真相,工作组认为媒体所报道的移民房建设梗概及演变发展情况基本属实。但“遭村干部霸占”、“村民大部分的窑洞出现裂缝、下沉”、“保护伞”等表述不符合事实。两篇报道都没有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只是依据个别群众单方面的观点和陈述,缺乏全面、客观、理性地分析,事实上起到了误导网民、扩大事态的作用。
五、移民楼未分配下去的原因
1.范家梁村移民楼不能如期入住的真正原因是原煤业公司与村委签订的协议约定不明确所致。范家梁村与石堡子煤业公司签订的《过巷搬迁协议》内容空泛,对搬迁资金、村民搬迁后原住宅处置、实施当中遇到不可抗拒因素等没有任何表述。当出现特殊情况时对双方均未形成应有的约束力。因此,村民与原煤矿方在入住“安置房”建设资金由谁来承担、煤矿被整合后谁是搬迁主体的认识上出现了分歧。
2.资源整合时,整合方(山煤公司)与被整合方(范家梁石堡子煤业公司)本应将“移民搬迁”作为一项附带问题列入整体整合事宜,但当时未形成对接,导致范家梁村搬迁的“接力棒”没有传到山煤集团公司,因而出现搬迁主体悬空。
3.2011年下半年,恰逢村委会换届,由于班子主要成员调整、变动,也使搬迁进度受到一定影响。
六、2011年下半年以后的情况
为了化解矛盾,消除误会。河曲县政府及协调办于2011年9、10月间多次通过与乡村、韩瑞和山煤集团公司沟通并形成共识:一是由资源整合主体山煤集团接收已建成的移民楼并付与建设者工程资金;二是按照河曲县已出台的移民搬迁指导性意见,确定山煤集团公司为搬迁范家梁村的主体。到12月份,县乡联合拟定了旧县乡范家梁村移民搬迁实施方案。2012年1月份由旧县乡政府牵头挂帅,县协调办和有关部门、企业、村级相关人员参加,成立了范家梁村移民搬迁工作组。目前已全面进入了工作状态,2012年上半年可望完成搬迁安置工作。
忻州市大型煤电化基地河曲协调办事处
二0一二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