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城郊乡龙舟社区八组土地补偿方案侵害妇女权益
发表于:2012-01-19 00:51
我是湖南省汨罗市城郊乡龙舟社区八组村民,结婚后户口并未迁出,到夫家后因户口未迁无法分到新的承包地。最近,我娘家所在村的土地被征用,获得了600万的土地补偿费。村里召集村民集体讨论了土地补偿费分配事项,未进门的媳妇有份,未出生小孩有份,却将出嫁女不论户口有无迁出都无资格参与分配。太不公道了。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湖南省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我认为是不合法的,这是村民组借集体决议、民主议定之名对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侵害.请红网为我们主持这一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