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入安仁县清溪镇16年分不到田地,为什么?
发表于:2011-11-16 15:53
迁入清溪镇16年,分不到田地,清溪镇政府还在为民办事?
我叫陈保文,男,1959年3月12日生,汉族,湖南省安仁县人,农民,住湖南省安仁县清溪镇红星村铺子组。手机:13187252018
妻龙春英,女,1964年3月18日生,汉族,湖南省安仁县人,农民,住址同上,系陈保文之妻。
我陈保文、龙春英的户籍于1996年12月迁入安仁县清溪镇红星村上新组,为农业户,红星村铺子组、南边组、六垛组三个小组的村民户籍都是登记在红星村上新组,陈保文、龙春英属于铺子组;2010年8月,红星村上新组的部分土地被征收,获得土地补偿费383,735.88元,村民每人分配土地补偿费6050元,红星村铺子组未分配给陈保文、龙春英土地征收补偿费。我们迁入清溪镇16年,分不到田地,安仁县人民政府还在为民办事?我要求安仁县人民政府为我做主,给我生活处理好分田地之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