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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武不屈

改变“土地财政”:管理与经营宜分开

发表于:2011-09-30 14:47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孙施文认为,土地财政造就了“征地—卖地—收税收费—抵押—再征地”的模式。如不遏制这样的趋势,政府转型、服务民生就可能落空。

  专家认为,首先要改革地方政府集土地管理与土地经营于一身的行政体制,分离政府经营土地的职能。政府有关部门既负责土地管理,又负责国有土地的经营,而经营是市场主体的行为。在财政增收的渴求下,对土地收益的追逐或伤害相关公共利益。

  其次改革当前的财税体制。当前财税体制导致财权不断上移,事权不断下放,地级以下的地方政府事权与财权严重不对等,土地出让的“一本万利”就成了解决这一矛盾的不二选择。土地财政收入确实解决了一些地方公共事业建设的资金来源问题。当前需要平衡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减少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

  同时,一些地方政府热衷于经营土地,其目的还在做大GDP和谋取政绩。要遏制土地财政,就必须在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中弱化GDP比重,更多地考核社会建设等综合指标,这样才能扭转土地财政的不良政策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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