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上县慎城镇大武行政村曹永贵-----新生地主
发表于:2011-08-03 11:07
违反国家土地法规,胡作非为,私自乱批土地买卖、私自审批土地使用,侵吞占有国有土地,从中牟利、索贿。
曹永贵,何许人也,现年65岁,颍上县慎城镇大武行政村(原颍河乡八里塘行政村)后八里塘自然村人。退伍战士,先后担任大队民兵营长,村文书、村会计、现金保管员、八里塘行政村党支部书记(1995年4月至2005年4月)等职。在担任村支书之前已担任乡镇土地管理所土地管理员及副所长。1995年4月至2005年4月期间,一身兼两职:土地管理所副所长、村支部书记。现为慎城镇土地管理所副所长。
曹永贵,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乡镇土地管理人员期间,违反国家土地法规,滥用职权,私自乱批土地买卖,乱批土地使用,挥霍浪费占用大量农田,侵吞占有国有土地,拥有干股股份,从中牟利,索贿收贿。现举例一二:
一、曹永贵,农村新生地主
曹永贵利用担任乡镇土地管理所副所长职务之便,滥用职权,为个人其家族谋利,侵吞国有土地资产。
2010年,曹永贵私自将大武行政村邱大圩自然村20亩左右的土地,卖给他的家族曹勇、曹华强,建造商品房,用于出租或销售。在开发建造商品房经营中,曹永贵拥有干股股份,谋取不法收入。
曹永贵担任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把八里塘行政村后八里塘自然村的10多亩土地私自审批卖给他的家族曹勇、曹华强,用于建造村学校。卖出的土地价格很便宜,每亩几百元或几千元,而且土地打折扣卖出,一亩地打折为6分地,而且对于沟沟坎坎的土地不算作土地,剔除计算,不收土地买卖钱。学校建好以后,出租或承包给别人经营。曹永贵拥有干股股份,从中谋利。
在建造学校同时进行修路,所修的路从农民的农田中强行经过,占用农民大量农田,事先不仅不与农民协商,也不打招呼,农民找其理论,对方不理睬,恶气十足,横行霸道,霸行乡里,动怒对农民打骂。
曹永贵擅自审批将后八里塘自然村靠近乡村公路边的一块农田,卖给曹华强建造商店,也是上等的农田,被卖给其家族占用。
上述土地买卖是跨越行政村自然村的非法买卖交易。曹勇、曹华强是十八里铺乡阮郢行政村(青年行政村)小柴庄自然村人,该自然村邻近八里塘行政村的邱大圩自然村、后八里塘自然村、前八里塘自然村,曹永贵把八里塘行政村的土地卖给居住在另一行政村的其家族曹勇、曹华强占有,任意进行土地买卖。违背农民的真实意愿,损害了八里塘行政村农民的利益,违反国家有关土地管理法规,
曹勇、曹华强,以曹永贵作靠山,他们只要认为并看上哪快土地是好土地,就千方百计地不择手段地一定要买到手才算罢休,不买到手誓不罢休,欺行霸市地强买强卖,在此仅举一例:他们看上了村民吴洪成的一块靠近村公路边的农田土地,曹家要买,也就是曹永贵要买,起初吴洪成不同意卖,他们就处处刁难为难,甚至打骂,后来田主被逼无奈,只好极不情愿地卖给他们,吴洪成被曹永贵及曹勇多次毒打漫骂。
曹永贵擅自审批买卖的土地全部是农民在耕种的农田。农民如果不同意卖地,他抬手就打,张口就骂,或纠集他的小弟兄们打骂,肆意找茬,处处为难刁难农民。曹永贵是当地的恶霸、土匪、恶棍、黑社会老大。
曹永贵做后台老板,曹勇、曹华强做马仔,相互勾结,形成一方势力,称霸一方,胡作非为,横行乡里,通过各种手段,强买逼卖,目前已经买有100亩左右的土地,就象解放前旧地主拥有土地一样,已经成为地地道道的社会主义新社会中的乡村新生代地主,地主阶级,乡村恶霸。
曹永贵违法私自审批,曹勇、曹华强非法买入及占有的所有土地,曹永贵都拥有干股股份。土地是国家的,就这样被一个乡村腐败村官及其家族以低廉的价格或无偿的或强行的,已经而且还在不断地侵吞蚕食,强取嚎夺,霸占己有,挥霍浪费糟蹋上好的农田,这种违法行为有恃无恐,还在继续蔓延。在伟大祖国已经成为法制社会的今天,在这块法制的土地上,仍存在法制社会外的不法之地,透露出了一方土地的上黑暗。在曹永贵黑暗统治的岁月里,农民身感生活在旧社会的水深火热之中,真是“长夜难明赤县天”,在八里塘那块土地上类似于解放前的黑暗旧社会,曹永贵残酷地压迫农民(已经另案举报)与解放前旧社会的地主对佃户农民残狠压迫剥削一模一样,没有任何区别而且有过之而无不及
二、审批农民建房或建房用地时,从中索贿
曹永贵在审批农民建房或建房用地时,从中索贿。八里塘行政村有农户450户,曹永贵在任期间,农户每年不断地翻造和建造新房,所有农户造房2---3次,有的是翻造新房,有的是建造新房,有草房到砖瓦房,再到楼房。曹永贵在审批建房和建房用地时,向每户建房户索贿5000元---10000元,农户被逼无奈只有出钱,不出钱就建
三、卖地卖房,从中索贿
曹永贵擅自将原大队部的办公房连同土地一起卖给八里塘行政村前八里塘自然村明树仁的叔叔,价格便宜,从中索贿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