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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拿走了保阜高速公路农民补偿款 热贴!!

发表于:2010-08-08 10:02

  河北省阜平县阜平镇色岭口村的村民来人来信,反映保阜高速公路征地补偿却的情况

  他们说,自2007年6月河北省保阜高速公路在没有得到国家审批的情况下,就开始征用他们村的耕地34.5675亩,其它农用地及建设用地273.354亩。其它未利用地93.5865亩,山区裸岩地257.4975亩,征用的土地除了耕地基本上都是林地,没有山区裸岩地。在征用土地过程中,河北省及保定市、阜平县交通主管部门存在严重违法问题:一、未批先建;二、降低征地补偿标准,安置办法没有经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同意;三、存在相关单位对补偿款的截留、侵吞、私分、层层克扣等情况;四、政府信息不公开,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和被征用土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记者根据群众反映的情况展开了调查。

  记者了解到,色领口村保阜高速公路14标段于2007年9月开始施工,施工前与施工期间没有对临时占用的土地进行丈量,村民贾彦红按国家标准8亩林地每年应补偿8千元,2000棵林木补偿款2万元,而他8亩林地只给了4千元,比国家标准少给了2.4万元。征地过程中村民不同意,施工队就打人,色岭口村村民贾彦红等十几人被打,施工方强占公路红外线的农用地,随意侵占村民的林地,致使林木毁坏,村民得不到一分钱的补偿,有的村民的土地被征用,却拿不到征地补偿款,而没被征用的反而领取了征地补偿款,色岭口村书记郑玉保只占了几分地,他却领了9.67万元的补偿款。阜平县高速公路指挥办公室提供的帐册显示,应给色岭口村土地补偿款总额1041.92万元,而实际发给农户手中的款只有300多万元,其中761万元不知去向,并且从《阜平镇色岭口村2008年9月—2009年9月19日财务审计报告》得到证实,761万元土地补偿款确实不在村集体的账户上。

  记者了解到,国土部批准保阜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用地的时间是2008年11月份,而保定市人民政府在2006年即下发了《保阜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从国土部批准文件的时间看,该工程明显是未批先建。并且国土资源部批准阜平县征用土地方案,农用地、林地、建设用地标准是每亩2.8172万元,未利用地补偿标准是每亩1.4124万元,而保定市政府提前两年制定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中,把农用地,建设用地每亩降为2.4650万元,未利用地每亩降为0.8803万元,山区裸岩地每亩降为0.5282万元(山区裸岩地在土地分类里没有),补偿标准平均比国土不批准每亩少4000-6000元不等。从施工现场看到,保阜高速公路占用色岭口村的土地没有什么山区裸岩地,高速路所占土地也全部为耕地和林地。为弄清保阜高速公路征用色岭口村征地面积,土地类别以及补偿金额,2009年12月部分村民委托北京市都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要求保定市交通局公开以上信息,而保定市交通局却以种种理由拒绝公开。随后村民又请律师向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依法提起行政复议,要求省厅责成保定市交通局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定义务。但没有几天,阜平县交通局的工作人员带领一些社会上的百余人,到一部分村民家中威胁利诱,强迫他们撤销行政复议。

  国土资源部在[2008]77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保阜公路保定至阜平(冀晋界)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中,明确要求河北省人民政府要督促有关市县人民政府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

老百姓

无法无天的社会

知识农民

本人郑重声明: 庙堂之上,朽木为官,殿陛之间,禽兽食禄;狼心狗行之辈,滚滚当道,奴颜婢膝之徒,纷纷秉政。以上文字属于复制于《三国演义》第九十三回,不代表个人观点,如有疑问,请联系作者,切勿抓捕,谢绝跨省,节省资源

經典︵1956

堂堂一跑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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