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土地信息
农村土地网 > 土地贴吧 > 昌县防洪排涝项目工程招标公示信息被指不全

日不落的恋情

昌县防洪排涝项目工程招标公示信息被指不全

发表于:2010-12-22 11:51

  南昌县防洪排涝项目工程部负责人称不清楚招投标的相关规定

  近日,本报接到南昌市民廖先生的举报,南昌县莲塘河防洪治涝工程招标公示的信息公布“不透明”,连中标单位项目经理的名字都没有在网上公示。记者调查后,南昌县有关部门回复称,无规定必须公示上述内容,且拒绝披露项目经理信息。

  ◎投诉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不全

  “既然是公示中标候选人,那么就应该把相关的信息都公示出来。”廖先生说,南昌县莲塘河防洪治涝工程招标中标的信息未将中标单位的项目经理等信息公布,接受大家的监督,因为这种项目工程的项目经理及项目投入人员不能同时兼顾两个工程。

  根据廖先生提供的情况,记者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上搜索到了《南昌县莲塘河防洪治涝工程施工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内容。该公示内容只明示了前3名中标候选公司的名称,并没有在其后标注公司负责此项目的项目经理名字。

  ◎项目工程部不清楚招投标规定

  记者了解到,该工程项目的招标竞标工作系南昌县防洪排涝项目工程部负责。对于此疑问,项目工程部主任罗红兵表示,不清楚招投标的相关规定,网上公示的工作也是由招标代理公司负责。据他介绍,该工程是一项2000万元的工程,根据《江西省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实施细则》规定,参与水利施工项目招标控制价500万元以下的总承包一级企业,招标代理机构应将其投标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质检员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名单上网公示,但对于500万元以上的工程并未作出如此规定,因此,此次中标结果未对这些内容公示。

  而对群众质疑中标单位有项目经理手中存在在建工程,能否公布项目经理的名单进一步核实这一问题,原本同意将项目经理信息披露的罗红兵,在与领导通过电话后却表示自己无权披露这些信息。记者离开前,他还在表示需要征询领导意见,并承诺答复记者,但截至发稿前,记者仍未收到相关答复。

  ◎南昌县水利局招投标应透明公正

  记者来到负责莲塘河水利管理的南昌县水利局。该局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应该做到透明、公正,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但由于该局并非业主单位,对于群众质疑的问题,可将意见转交相关部门。

  ◎律师政府应主动公开信息

  在采访过程中,罗红兵也转述了招标代理公司的解释:“一般超过500万元的项目小公司做不来,而且没有规定要求我们一定要把相关信息公示出来啊。”

  对于这一说法,江西中矗律师事务所郭舒萍律师指出,根据规定,招标单位有义务查实拟中标单位是否具有中标资格。若发现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则评标委员会失职,该中标单位应作为废标处理。而中标结果公示内容一般会有项目经理信息,但法律上没有作明确规定,对方的行为只能说是不规范,谈不上违法。对于群众举报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要求核查并公开信息这一问题,郭律师表示,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南昌县政府应当对中标候选单位的相关信息予以公布,接受公众的监督。

离开小时候

我想说些什么,又不想说了。 苍白而无力 神奇的国度啊........

无路可退

这一严重事件,是对我们干部制度的一次严峻考验!能不能经得起考验的惟一标志

回不去的空白

有背景的公司和老板做事很多是无法无天的。

C133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