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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屯

新邵县陈家坊镇加乐村村官问题

发表于:2018-07-07 10:01

湖南省新邵县陈家坊镇加乐村(由原栗山村和原加乐村合并组成),数十名党员、群众举报原加乐村书记:汤干民、秘书:陈开华、原栗山村村长:汤正祥,在合村期间,以架设太阳能路灯为名,用假合同、阴阳合同、假票据,把集体财产18万元占为己有等一系列违规违纪行为,从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4月、5月陆续向省巡视组、邵阳市巡视组、新邵县纪委递交了举报材料(内含假合同),这三级政府很信任地交给了新邵县陈家坊镇党委、纪委调查处理,处理结果如下:

时间:2018年6月7日下午。

地点:新邵县陈家坊镇加乐学校学生食堂

参会人员:1、新邵县陈家坊镇干部4人;

2、新邵县陈家坊镇加乐村村干部3人;

3、新邵县陈家坊镇加乐村在家部分党员及组长28人。

镇干部宣读陈家坊镇党委、纪委处理结果:

1、首先宣布:免除现任村支书汤运华职务(2017年4月上任);

2、对汤正祥村长停职处理;

3、对汤干民(原加乐村书记)未作处理,听取原加乐村到会的几名党员意见。

4、两村未架设的路灯18万元巨款,落在岳正华(架设路灯联系人)手里,由镇纪委上报县经侦大队,什么时间追回?未知。

对上述处理结果,举报人员及加乐村2千多民众不服!党纪、国法不容!

理由如下:

1、新邵县陈家坊镇纪委没有根据“实事求是”的办案原则,调查阶段,采信当事人提供的人证及假票据,包庇维护当事人证及涉案的镇经管站人员及有关上级个别干部(保护伞)。

2、镇纪委采信假合同、假票据、假证据链,知法、犯法、违规违纪操作,实际在隐瞒当事人贪污之真相。

3、镇纪委明知村级财经制度规定,村级工程项目,只能通过转账付款,不允许村干部个人与工程方直接经济来往,用假收据条来忽悠举报人,来应付办案流程,来掩盖事实真相,玩弄党纪国法。

4、对举报信中的事项,草草了结,未更深入调查事实真相,庇护有牵连的镇、县领导,例如:合村才四个月,香烟开支二万多元,汤正祥村长把烟送给了谁?村里召开一切会议未发一支烟。

5、没有追查涉案黑村官的行政责任,法律责任,经济责任。没有追回十八万巨资,可村里至2018年6底尚未架一盏路灯是事实,他们在2016年10月,两村都未开党员会议商议的前提下,私自行动,属于个人行为。

6、对汤正祥停职处理太轻,却免去跟贪污路灯款无关的新上任书记职务(因交了辞职报告),不合情理。

综上所述,请上级职能部门维护党纪国法,规范镇党委、镇纪委的一些错误行为,并请依法整治。

加乐村党员、群众

201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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