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坪溪村文书王小元套取扶贫资金、变卖救济物资
发表于:2017-03-03 09:11
尊敬的县纪委领导
王小元系白溪镇坪溪村的现任文书。三年来,王小元利用职务之便欺诈村民、套取扶贫资金、买卖选举、变卖救济物资、触犯国法,现将其罪状列举如下:
一、道德失范,思想滑坡。王小元变相侵吞危房改造资金数万元。
我村王人族(2011年危房改建),陈历中(2005年危房改建),王明阳(2011年危房改建),王以贵四户,县民政局给这4户的存折上分别打了7000元钱危房改建资金,而王小元却以上级领导的名义收取了每户3000元共计12000元的“攻关经费”。2015年坪溪村总共争取到5个危房指标(3万元每户),王小元在不经村支两委商议,私自分给了王振羽、王记雄、刘族民、王叔林和他自己,而后王小元又在王振羽和王记雄手上分别收取了2000元和3000元的“攻关经费”,而刘族民(副支书)和王小元本人却分别只更换了一扇门和一个养家禽的棚子。到底何为“攻关经费”?作为村民们的代表,人民的公仆,为贫困户争取危房改造资金难不成还要四六分成么?国家的好处都让小人们吃了!!!
二、贪小利,变卖救济物资、草菅人命。
民政局为了让困难群众和五保老人度过寒冬,下拨了十床棉被,王小元却以区区50元一床的价格将五保老人的过冬棉絮卖给了其余村民(谢新姿2床,王兰花2床,王人周2床)。
三、犯国法,行诈骗之术,可谓“敛财有道”。
2016年坪溪村农网改造,他糊弄村民说给你们送三项电,诈骗二组、七组村民3000元(代贤、庚堂、记雄、新民),三组3000元(泽石700元、元石700元、塔石600元、作民1000元),一、九组3000元改造费(成作、成山、成清),农网改造与他何干?王小元如此不择手段诈骗村民,实属痞子无赖行径。触犯国法而不自知。
四、弄虚作假,将国家扶贫政策当成了自己村委选举晋级的台阶。
"雨露计划"是扶贫措施的一个方面,是大快人心的一件事,而王小元却私自隐瞒村委评定结果不上报,将“雨露计划”作了人情,以备村委换届时能多拉选票。更可恨的是他女儿本来不符合条件,却堂而皇之的享受雨露的滋润。(贺延民之子贺先圣却没选他而不予填报)。
五、马路蛀虫,王小元偷工减料,致使硬化公路形同虚设。
在二、七组修建硬化公路时,王小元利用职权暗中与陈湘庆(硬化公路施工方的法人代表)合股,偷工减料致使该公路成了豆腐渣工程。
六、威逼利诱,嚣张跋扈,横行乡里
今年恰逢两委换届之年,为了达到胜选的目的,他公开叫嚣说:你们这次选举不要得罪我,否则我要把你的五保资格取消(对象:陈代娥)。威胁姜记红说:你上次没选我,如果下次还不选,我就把你家的低保拿掉,只要我说一声,你家的低保就没有了。难道他爸是李刚?
“2017年,撸起袖子加油干”,看来王小平的两只袖子撸起来了!!老虎苍蝇一起打,这样的苍蝇、这样的村干部,恳请上级部门予以严惩,还我坪溪村政治清明。
笔者:一个有正义感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