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杨桥村村土地征用中的两大问题
发表于:2017-02-10 09:49
有关我村土地征用的情况反应
我们是湖南省邵阳市新邵县坪上镇杨桥村的村民,代表全村村民向您们反映有关土地征用中出现的两大问题。
2013年邵坪高速公路的修建,途经我村半条田垅。我村作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但为了国家建设需要,被征用农田90亩,每亩以4.1万元作为土地征用补偿款,拆除民居16栋。本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农民的意见。无可讳言,大多数农民,仍然站在法律之外的盲区。对于土地法似懂非懂。而我村的村支书杨小兵,恰恰利用了村民的无知,在“安置”二字上大做文章,以其中饱私囊。火速在高速公路右侧同样以4.1万元的价格,征用农田33亩,美其名曰作为安置区。亲口许诺:凡因修高速公路被征用土地的农民,可以在安置区获得一块建房用地,但价格必须以4.1万元付给他。但时至今日,除了6户村民被勉强安置了1092平方(1.64亩)余下31.36亩紧攥在其手中,充耳不闻缺房户的多年哀求。心怀叵的杨小兵意欲何为?真相终于大白于天下。原来他决定以每亩30万元的高价卖给开发商建建材城。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无法平静的湖面又泛起了涟漪。
2016年7月20日,湖南中旺工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就三一工程机械整件与零部件再造项目,又相中了我村高速公路左侧50亩土地,决定斥资9030万元在此新建整机再造车间,零部件再制造车间、设备展示区、培训教学大楼、综合大楼等。人人皆知,土地乃生命之本,失去土地,不吝于放弃生命。几年工夫,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无论蚕食抑或鲸吞,几乎丧失殆尽。诚然为国家经济建设,改变土地用途和权属,只要手续齐全,补偿合理,安置得当,双方满意,理所当然,相互配合。50亩土地,77户人家,作为建设用地方,既无任何手续展示于土地权属人。也没有与土地权属人签订任何协议,丈量土地时也不通知权属人。试问:这种霸王硬上弓,无视农民切身利益的高压政策是何方神圣授予的尚方宝剑!
综上两条,令村民大惑不解,请予释疑解惑,指点迷津。
杨桥村全体村民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