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竹市镇竟然让“土豪”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发表于:2016-12-20 09:37
洞口县竹市镇竟然让“土豪”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低保)!
《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文件规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主要是因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居民。从国家政策来看,低保政策是为帮助农村中生活极其困难以农民以解决生活之困,但是,洞口县竹市镇民政办却让家庭生活富裕的人长年享受低保,和国家低保政策背道而驰,同时也赋予农村低保政策以新的“地方内涵”,在此举一例予以披露:
罗伦端,现年64岁,系洞口县竹市镇管竹管区塘山村(原系白山村,白山村因并村而于2015年并入塘山村)人,其原为白山村大元组村民小组组长,家中有高楼大厦,其两个子女均在外做生意当老板,家中购有小型轿车,罗伦端近七、八年来家中均放养有七八十只羊(从罗伦端屋外围墙大门走进的左手边为其所盖的大型羊栏),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小康之家多年以来竟然一直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每年领取低保救助金)。而对于此种情况,竹市镇民政府办不仅睁只眼闭一只眼,并且在上级民政部门要求其核实情况时置若罔闻,不主动纠正,导致国家的低保救助金被骗领,让群众觉得低保只有有关系的富人才能领取的,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罗伦端为什么做为一个有钱人却能长年领取农村低保金,究其原主要是:因罗伦端平常爱上访,某些基层政府及部门为了安慰其而对罗伦端许以低保。公民依法对国家工作人员行使监督权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但某些国家工作人为何没有正确予以对待反以给予“低保”待遇予以“招安”?不管有何种自认是正当的理由,也绝不能以国家的救济款项用于作人情,否则会伤害群众感情,损害党和国家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最后,希望有关部门能查明真相,知错就改,追回被骗领的低保金,否则,各种监督将依法跟进。
2016年12月16日
后附罗伦端住居情况照片,明眼人从照片上看就会知道其根本不符合享受低保待遇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