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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翔县南指挥镇西指挥村:我们的耕地去哪了

发表于:2016-07-08 09:12

  大旅网讯(记者邹虎明)“只要交钱,村上就给划宅基地建房子,一户3000元庄基费,2000元押金”。凤翔县南指挥镇西指挥村村民王某告诉记者如是说,“自从2011年至今经村支书代某卖出去的宅基地不下一百多户了”。
  本报记者接到凤翔县南指挥镇西指挥村村民王某反映的这一情况后来到西指挥村进行采访。王某介绍说原来农村的宅基地审批手续很严,要经过村上,镇上,县上的层层审批,通过之后才能划宅基地然后建房,再由土地部门给开具宅基地土地使用证。而在他们村自从2011年之后宅基地的审批很简单,只要给村上交5000元钱(其中庄基费3000,押金2000,如果没有多占地方押金可以退),就可以划三分大的宅基地面积用来建房。因为没有更多的闲置地方,这些宅基地都建在耕地上,这样一来大家的耕地就减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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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尤其是有些人家原来就有宅基地,还交钱再要一处,再一个交钱的村民村上给除了出具一张收款收据其他的什么都没有,也没有正常的土地审批手续,就更不用说有宅基地土地使用证了。更让村民觉得纳闷的是,村上有这种交钱就划宅基地的人家几年下来大概有一百多户了,收的钱也有五六十万了,这些钱都去哪了,村务公开从来没有公开过。
  本来正常的宅基地需求审批通过正常的渠道来办也无可厚非,但是经村上这样交5000元钱就划宅基地的做法实在欠妥。根据我省土地相关法律{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贯彻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陕国土资办发[2005]56号2005年9月13日)}中第七条: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农村宅基地管理监督过程中,除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土地登记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代收应由其他部门收取的相关费用更不允许搭车收费。第八条:严格实行农村村民一户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面积的标准:平原每户不超过133平方为(二分);川地、原地每户不超过200平方为(三分);山地、丘陵地每户不超过267平方米(四分)。凤翔县南指挥镇西指挥村如此划分宅基地公然置此规定不顾,公开叫卖宅基地实在令人费解,是谁给了他们权力?本报将继续就此事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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