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侵犯了他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发表于:2016-04-28 09:58
部分区、乡干部出面强行在郭家村的耕地里种上了“生态林”,之后出现了一系列蹊跷事——
谁侵犯了他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国发[2000]24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要认真落实退耕还林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的措施,切实地把国家无偿向退耕户提供粮食,现金,种苗的补助政策落实到户,国家按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粮食200斤,还给退耕户适当的现金补助,现金补助按退耕面积每年每亩20元计算,生态林补助年限均为8年”。但是,朔州市平鲁区郭家村十几户农民的耕地被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乡部分干部组织包工队强行栽上了松树,柠条,16年过去了,农民却得不到任何补助,在当地引起了强烈反响。
郭家村位于平鲁区所在地井坪镇北部30公里以外,原来属骆驼山乡管辖,2001年撒乡并镇后属于本区西水界乡管辖,这里的土地贪瘠,山高沟深,全村有300多口人,耕地面积2800多亩。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郭家村和全国的农村一样实行了土地承包责任制,农业社把集体所有的耕地分给了社员。一心想靠种庄稼致富的农民,在自己承包的土地里种上了莜麦、山药、碗豆、胡麻等农作物。他们种的这地每亩每年能产出300——500斤粮食,每年缴纳农业税、村乡提留,自己除了吃的粮食和第二年春耕所用的子种,还能收入不少的卖粮食钱。经过十多年的艰苦劳作,人们都过上了有吃有喝的好日子。1998年,郭家村的村民和村委会续定了延长土地承包合同,国家还出台了扶持农民奔小康新的好政策,正当农民们满怀憧憬之际,一件令世人难以理解的事发生在郭家村。
2000年农历2月份,平鲁区原人大主任孟某,政协主席李某某和原骆驼山乡干部来郭家村组织包工队的贺海龙及其他民工就在该村民郭维福,赵占明,刘三旺等人的位于南梁后,胡子洼,大梁,正掌湾等责任田地里挖树坑。村民们见了都认为这些干部事先不和土地的承包人打招呼,国家法律明确规定农民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害。别人在自己的承包地里随变载树谁能同意呢?有些村民去和干部说理,正在现场指挥载树的孟主任和李主席及其他领导不是按政策办事而是口头应承村民,每占一亩耕地每年补助100元钱,补助期限为5年。有的村民要求立字据,这些干部哪有立字据的诚意呢?当时就拒绝了村民的合理要求。
为了维护自己的承包经营权,村民们便很快跑到地里阻拦正在载树的民工,没想到当地蛮不讲理的部分领导以拘留的方法威胁这些老实巴结的农民,胆小怕事的庄户人们都怕拘留,谁敢再拦呢?村民们的240多亩责任田地没几天就变成了树地。
没了土地的村民们谈起这事情更是愤愤不平,他们诉说:“改革开放后,农业社分给一家5口人30亩口粮地,多数耕地正好位于载树的范围内,其中3口人的口粮地被载了树,只剩下12亩地,每亩地每年大约能收300多斤粮食12亩地种上了庄稼,遇个好天年收入4000来斤粮食,把这些粮食全卖了只能收1万来块钱,一家人吃的,用的,都靠这点收入加之物价上涨生活过的非常困难,党中央的政策不错,可是,郭家村的耕地被载了树不给一分钱,为此事村民们找过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西水界乡各级领导,都说管不了这事情”。
他们曾经为此事咨询过李某某,这位老干部实事求是地告诉村民们,当年在郭家村栽树种柠条,是平鲁区搞的退耕还林工程和生态林工程,既然是这样的工程。为什么郭家村被强行退耕还林不按政策发放补助?请求有关领导给予答复,什么时候能按规定发放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