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嫁女”状告村经济社
发表于:2016-03-11 16:00
3月9日上午,记者从海口龙华区法院获悉,该院通过近三个月的不懈努力,成功执结了一批涉案金额高达750余万元的“外嫁女”征地补偿纠纷案件,有效维护了农村“外嫁女”合法财产权益。
原告苏某在海口龙华区城西镇苍西村出生长大,户口至今登记在此村,依法自出生时就原始取得苍西村经济社组织成员资格,后外嫁他村,婚后户口仍在苍西村,也未在丈夫家享受过村民待遇。期间,苍西村获政府征地补偿款,但被告苍西村经济社以苏某是“外嫁女”为由,未将征地补偿款分配给苏某。于是原告苏某诉至龙华法院要求被告苍西村经济社向其补发征地补偿款。法院经过审理依法判决被告苍西村经济社给付原告苏某土地补偿款60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苍西村经济社却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为维护自己的合法财产权益,原告苏某向龙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龙华区法院依法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多次到苍西村进行实地调查,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苍西村经济社银行账户下的部分征地补偿款。考虑到此类涉财产执行案件很可能会引起其他村民的不满,造成不良后果,龙华法院的执行法官多次到村中同村干部及意见较大的村民谈话,最终化解了矛盾,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至此,该批“外嫁女”征地补偿款纠纷案件得以全部圆满解决。日前,龙华区法院已将750余万元的土地补偿款全部发放给了20宗案件的申请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