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百亩农田挖成鱼塘 政府称处理起来较棘手
发表于:2014-12-03 11:27
近期常州武进区前黄镇村民反映,当地有大量耕地被开挖成鱼塘做养殖,对此前黄镇政府相关负责人回应,前黄镇现有水产养殖面积3.65万亩,不排除有基本农田开挖成鱼塘的现象,由于当初没有监管好,现在处理起来比较棘手。其中一起涉及近百亩的耕地变鱼塘个案,需要等7年承包期结束后才能恢复耕地状态。
据前黄镇灵台村村民孙少华反映,去年底,他们村有近100亩耕地流转后被挖成了鱼塘,这些地以前都是种水稻的。记者在前黄镇灵台村实地查看时,发现孙少华反映的地块位于灵庆圩下南滩。据孙少华称,这里的鱼塘将农田下挖一米多深,围高一米多,目前已经养殖了螃蟹。镇土管所向记者确认,这近百亩被改作鱼塘的土地确实是基本农田。
记者了解到,前黄镇政府曾在2014年6月12日书面回复孙少华称,“灵台村流转的地块用于浅水养殖螃蟹和河虾,是以围土的形式在四周堆高田埂放水养殖。我镇将责成承包商在流转结束后恢复该宗地的耕地状态,并监督执行到位。”
孙少华提供的一份这块土地的承包合同显示,土地被流转后被用于水产养殖,每亩承包款1000元,承包期限为2014年到2021年。记者发现,该合同虽然有村民小组长签字,但未盖公章。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36条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17条都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挖塘养鱼。对此,孙少华质疑,破坏基本农田的违法行为理应立即制止,为何还要等到7年后?
前黄镇政府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基本农田肯定不能做水产养殖,但往往情况反映到镇政府时鱼塘已经挖好了,如果马上恢复耕种状态,承包商的损失会很大。造成现在的情况,主要是当时没有监管好,村里知道后未能及时制止,现在政府从人性化角度考虑,处理起来比较棘手。不过,据孙少华说,2013年12月当挖土机来村里开挖土地时,他就将此事陆续举报到了村、镇、区。
至于其他地块是否有类似基本农田被开挖破坏的情况,上述前黄镇政府负责人表示尚不清楚,但如果发现一起会处理一起。那么,武进区国土资源局是否掌握相关情况,又履行了哪些监管职责?记者就此采访武进区国土局时,办公室工作人员称会将情况向局领导反馈,并尽快给出回复。截至记者发稿,武进区国土局仍未给出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