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闲置何以成为暴利之道
发表于:2014-04-27 10:45
在海南,触目惊心的大面积闲置土地,闲置时间最长达到20年。开发商不开发不建设坐地等升值。投资2千万,三五年就收回12亿港元。他们赚得盆满钵满,但失地的农民却无处可去。(4月26日央视)
据称海南的房地产公司,至少有七成以上,拿地目的不是为了开发,而是为了倒卖。为了掩人耳目,这些炒卖的土地通常都是以出售境外股权、股权变更性等形式炒卖,不仅获取暴利,还规避税收。12亿港币土地股权交易,至少偷逃土地增值税4个亿。
这让人匪夷所思。闲置土地本来不仅没有任何的获利空间,相反要付出惨重的代价。1999年国土资源部对于土地闲置就有非常严格的规定。2012年又再次出台《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在海南,圈而不用,诸如十几万亩土地晒太阳,少的几年,多的达到10多年20年,并一次次转手炒卖大发横财。
而这无非是拜“政府原因”所“赐”。按相关规定,因为企业自身原因取得土地使用权两年未开发的,按照规定就会被认定为闲置土地由政府无偿收回。而如果是政府原因,则不会被收回。于是,有了政府原因这个挡箭牌,就可以继续理直气壮地闲置。也因此,比如在三亚市30宗闲置土地当中,只有4宗是企业原因,这也就意味着,90%的闲置无论“短则几年,长则十几年”都没有回收之意。
也因此,土地闲置愈演愈烈。据国土部透露,全国闲置土地约1万公顷。于我们土地资源贫乏、土地供应量日趋紧张的国情,这实在是不能承受之重。“但留方寸土,让与子孙耕”,是基本国策的要求,另一方面,城镇建设以及诸如交通、房地产、工业等许多行业,对土地的需求持续增加。面临近乎危机的土地现状,岂还能容忍土地闲置。
当地政府对此岂能不懂。如此甘当土地闲置的保护伞,听任疯狂炒地皮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进行,土地管理部门执法人员对于大量怵目惊心的土地闲置视若不见、置之不理,国家的法律和国务院的政策规定成了一纸空文、形同虚设,有评论因此质疑,背后有没有权钱交易,有没有徇私枉法?
显然,土地闲置成为暴利之道,其根子在于地方政府。解决土地闲置,必须将政府行为纳入法治的轨道,落实政府问责制。凡涉及政府的,必须严加追究责任,而土地闲置造成的损失,一概由土地占用者承担。显然,唯有违法必究,让违法者在经济上、行政上、政治上付出高额代价,让违法成本高于守法成本,土地闲置,才能得到有效地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