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蓉华:破解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问题
发表于:2014-03-13 09:31
随着我国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大量的土地被征用,同时也产生了许多失地农民。在城市化的进程中他们的权益和现状值得关注,失地农民的权益问题不仅关系我国城市建设,更关系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监察厅副厅长、民建省委副主委刘蓉华指出,应辩证地认识失地农民现象,探求合适的解决途径。
面临就业、保障、教育问题
农民失去土地,就失去了祖祖辈辈赖以生存的基本依托,失去了传统谋生技能的用武之地,打碎了子孙后代吃饭的饭碗,打乱了世世代代聚族而居的熟人环境,斩断了乡土文化的传统血脉,失落了寄托乡情乡恋的精神家园。尽管他们失地的原因各不相同,补偿安置千差万别,但大都面临着共同的难题。
一是就业问题,当前失地农民就业率非常低。一方面,近几年征地规模扩大,失地农民数量增多,再加上经济体制改革使整个社会劳动力供给越来越多,而吸纳劳动力需求变化却不大,给农民就业带来了难处。另一方面,失地农民文化素质水平相对较低,更没有什么技术特长,也没有年龄优势,所以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
二是保障问题,当前我国农村还没有真正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这就使失地农民的医疗和日常的生活支出都要依靠有限的征地费,如果他们长时间就业不稳定,那么有限的征地费是无法保障失地农民的长久生活。
三是教育问题,失地农民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有限,如果用完,连基本的生活都无法保障,就更谈不上供孩子读书。有些孩子即使考上大学,高昂的学费也让父母望洋兴叹,无力承担。
失地农民问题产生原因多样
针对失地农民问题产生的原因,刘蓉华通过认真梳理分析,指出其中问题:
一是补偿安置政策不到位。目前有些地方确定的征地价格标准由于没有考虑到被征用土地位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影响土地价值的经济因素,因而存在征地价格低于土地价值的问题。同时,征地价格标准在一定时期内固定,不能动态反映市场价值变化,也一定程度损害了失地农民权益,导致农民抵触情绪较大。同时,现行征地拆迁对被征地农民的安置主要是土地补偿费和土地安置补偿费的一次性货币安置,让农民自谋职业。但事实上,农民领取的补偿费在新建房屋以后,没有其他稳定收入来源,生活水平不升反降。
二是工作机制不够完善。一方面,征收范围的界定不明确。由于目前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对“公共目的”的解释不够明确,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难以界定工业、商业、公益、城市和农村等土地性质的区别,而且难以为被征用土地农民理解,从而导致操作困难。另一方面,征用程序不够规范。由于征地工作透明度不高,缺乏规范的预告、公示、听证等工作制度,不少农民是在被动状态下失地,且利益诉求渠道不畅,导致许多农民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征地工作,甚至引发过激行为,影响社会大局稳定。
三是户籍管理政策存在差异。“农转非”户口正失去魅力。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社会的发展,现行政策逐步向“三农”倾斜。农村农民户口和城镇居民户口所享受的待遇差别逐步缩小,城镇化的王牌—“农转非”正逐渐失去魅力。失地农民“农转非”有后顾之忧。首先一旦转为居民将失去享受农村计划生育二胎、农村医保、申请宅基地、危房改造和家电、农机下乡补贴等惠农政策。
破解失地农民生活保障问题
如何解决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后顾之忧,成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对此,刘蓉华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建立合理的土地资源开发收益分享机制。应尽快改变现行的征地方式,引入市场机制,让农民直接参与土地交易全过程,以保证他们对土地的使用权、处置权等得到有效保障。积极推进土地股份制经营,使农民持有土地股份。将土地转为建设用地,应该允许农民以土地使用权入股、出租的方式参与土地的开发,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对工业园区建设和其他经营性项目被征土,可采用土地折价全部或部分入股、租赁的方式,定额收取红利或租金,使失地农民可以定期分得红利或租费。
二是多层次全方位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从根本上解决失地农民的生存问题,必须建立行之有效的社会保障体系。国家应该制定一个“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条例”,让失地农民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对于土地被全部或大部分征用的失地农民,应健全其养老保障制度。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可分三层内容:一是低保,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失地农民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包括非因土地征用失地的农民;二是养老保险,要采取政府补贴、征地单位代缴等方式,将被征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统筹用于解决农转非人员的养老保险(放心保)等问题,不足部分应由各级财政按比例分摊兜底;三是失业保险,要建立失地农民失业登记制度,由征地单位为在劳动年龄段、已参加养老保险且符合其他规定条件的失地农转非人员办事业保险,由社保机构发放失业保险金。政府也可以鼓励私营的社会保障机构的发展。
三是完善现行征地安置制度,建立失地农民就业保障机制。现有的农村征地补偿标准主要是“买断式”,实行一次性给付。但由于农民长期从事对土地有相当赖的农业生产,突然失去土地,不可能人人都具有很强的转型能力和应变能力,使相当一部分人处于失业状态,这部分失地农民将不多的征地补偿金花完后,生活就失去了保障。建立和完善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实行失地农民就业扶持政策,促进其非农就业。政府应强化对失地农民的培训力度,努力构建以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和相关机构合作的一体化、社会化的职业培训机构。为失地农民自主创业搭建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