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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国土资源管理局有礼就能巧批地

发表于:2013-09-12 11:17

 平江县加义镇新裕村的李氏兄弟于2001年10月在本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上建了一排三层砖混小洋房。2011年10月,由于河道桥梁的改造,他们住宅门前的乡村公路向外移动了二十米左右,外移之后的乡村公路对面又被当地村民建起了一排三层砖混住宅,结果,两排住宅的对面距离是30米左右的平行空间,如果除去原有的乡村公路与新修的乡村公路之后,二排住宅中间实际只有20米左右的平行空隙菜园地。结果,有人看准了该空隙的菜园地,故此准备在该空隙菜地上兴建私人住宅,并且没有征求现居地的李氏兄弟许可之前,该人就获取了行政部门的村民建房用地许可决定书。为此,李氏兄弟强力制止,但由于该建房村民获取的建房用地许可决定书是有“礼”,故此,制止行为无效。

  本人认为:该建房村民获取平江县村民建房用地许可之前没有征得权利人的许可,该种行为就是一种程序违法的侵权行为。再者,如果该空隙许可建房,原住宅的日照、通行、通风、采光均受影响。并且,原住宅会阳光遮挡、生活电费、采暖设施费用增加,人的身体健康、视觉受到影响,房价显然贬值。该行为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规定:“小板楼的楼宇之间的距离在25~30米,住宅日照标准为大寒日≥2小时,冬至日≥1小时,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

  这个违法审批的行政许可行为出现之后,当地村民纠纷不断升级。而且还出现了肢体冲突。但是,想要依法撤销这个违法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其难度无法形容,今天,我特此呐呼,希望平江国土资源管理局及时化解有“理”与有“礼”的村民纠纷问题,不要再让这种有“礼”就能巧批地的行为延续,同时也希望平江国土资源管理局及时收回自己的违法决定,从根本上化解民间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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