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农科所原所长转卖集体土地 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发表于:2013-08-12 16:29
关于对河南安阳市林州市农科所原所长尚广生严重经济问题的举报:
我们是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农科所)干部职工,农科所是农业局的二级机构,是财政拨款80%的副科级差供单位。农科所原所长尚广生有严重的经济问题。
一、尚广生自1992年底任农科所所长以来,每年都借“人员组合”之名,除十多人上班外,其余大多数被迫下岗,下岗人员连1分生活费也领不到,即使在职人员(领导除外)也领不到国家规定的足额工资。尚广生任命他小舅子石向军为农科所会计,财务科科长,尚广生想发谁多少就发谁多少。
财政拨给我们的纯工资款约计上百万元去向不明。
二、1997-1999年,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在没有任何审批手续,没有开职工大会,没有公开招标的情况下,尚广生把农科所约13亩科研基地非法低价转卖,搞房地产开发;把约11亩科研基地盖成了25栋独家院。在25栋独家院中,只有尚广生独居1栋,其余都是外单位人买去。在干部职工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把农科所约2亩科研基地的地皮,以每间2万元卖给外单位的人,另又占地盖成了25间临街门面房,至今尚广生卖地的钱去向不明?
三、农科所主要靠“农丰种子公司”来拟补工资,经费不足的。“农丰种子公司”是1996年农科所投资,干部职工每人必需“缴纳上岗费”3000元后,又缴纳股金3000元兴办起来的。2003年,经有关部门验资后,尚广生将资金抽逃。同年在未请示农业局,未经有关部门资产评估,未经职工大会讨论通过的情况下,把“农丰种子公司”转成名义上的股份制,其中原领导班子成员以“空股”的形式持股,尚广生成为公司最大的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到2010年低,公司工作全部由所内职工来完成,由农科所发工资。尚广生每年都是挪用林州市财政局拨给农科所干部职工的纯工资款用于经营。2009年低,尚广生利用职权,强迫农科所干部职工集体退股,将国有资产无偿转移。现在“农丰种子公司”法人代表名义上是农科所职工刘增录,实则农科所原领导班子成员仍是股东,尚广生是最大的股东。“农丰种子公司”每年经营的巨额利润,从未向干部职工公开过,每年上百万元,数年合计上千万元巨额利润不知去向。
四、2008年,靠农科所人力,物力,财力发展起来的“林州市食品厂有限公司”,不知何时归在尚广生妻子李秀梅(公务员)名下,林州市纪检委介入调查时,法人代表又换成了尚广生的亲侄子尚小勇,尚广生任命亲侄子尚彦锋之妻为食品有限公司会计。
五、2008年,农分公司因销售量大,厂家奖励的“广州丰田”娇车,(原在河南郑州上户,其车牌为“予ews020”,现在不知在哪儿上的户,被尚广生侵占,成为自己的私有财产。
六、近年,尚广生把上级部门拨付给农科所几十万元的项目资金不知去向?
七、农科所临街的25间门面房,十几年对外出租的房租费那里去了?
我们强烈要求:
1、有关部门立即对尚广生采取措施,以利严重经济问题的调查,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当务之急,把“农丰种子公司”归还给农科所,以解决干部职工的工资不足,干部职工上班领不到足额工资。
林州是农科所干部职工李用锁。李民顺、李建春、王志富、张富银、宋存连、赵焕芹、懂荣巧、杨红卫、李梅珍、付云利、杨凤云、赫玉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