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威宁县草海镇大洼塘村村黑村官
发表于:2013-06-27 11:06
镇长庇护下的黑村官,公然强霸百姓土地,重复征量国家征用地。二次套取国家征地款而无人敢过问。
借国家大力扶持威宁开发搞好城镇化建设开发之机。贵州省威宁县草海镇大洼塘村村副支书马永相,副村长马武荣二位黑村官,却在该镇镇长马吉的庇护下,暗地和草海镇公务人员相互勾结,任意以油漆打号划界的方式,圈占集体及百姓的土地,以此据为己有卖给国家。并多次重复征量国家征用土地,二次套取国家征地款。
这些事由于2011年10月8日下午18时许,该村村民马贤文位于本村小地名为“长冲子”处的地块,却被副支书马永相,副村长马武荣首先打漆圈占,在马贤文不知情的情况下,联合草海镇公务人员李兴光,擅自偷偷带领本村村民马永献前往征量,并计入马永献名下。待马永献将地款领取后,再分别按各自在其中的“功劳”分成该地款。此事暴露后,引发马贤文之长子马永绍将二位村官的这些不法行为向草海镇提起控告,现虽然“长冲子”地块的权属二位村官已承认是“误征”并归还于马贤文,但地款却久拖不取。2013年5月16日,征拆办通知马贤文前去领取时,原本28300元每亩的地款,现只能付给16000元每亩。村民马贤文7.07亩的地款近乎又被克扣了一半,于是马贤文不服没有领取该地款。从而导致马贤文及其次子马永广、马永排再次以上访人的名义依法进行上访。
当第一份上访材料递交草海镇镇长马吉处时,上访人马永广随后接到的却是镇长马吉用号码15599362000的手机于2013年5月28日13时17分打来的威胁电话。电话里镇长马吉对马永广说“你将就点算了,你是不是不会犯法了,你不是有一个营运车,如果你在这样,我就要喊运管的扣你的营运车,”。紧接着,运管部门就及时用号码18085744222的手机,于2013年5月28日13时21分打了上访人马永广的电话,要其将营运车及时开到运管部门。通过运管部门对马永广进行询问,其营运车无任何违章行为,于是当时没有进行扣车。事后,于2013年6月15日,运管工作人员苏继红,在营运车停车场再次找到马永广的营运车贵FG1407,以轮胎花纹不合,以违反了《贵州安全生产条例》五十一条为由,对马永广营运车实施扣押,并处予1000元的罚款,并要马永广写出了《保证书》后放行。
上访人马永广、马永排被有权处理其上访请求的镇长马吉逼得无奈,只好依法逐级上访。几经周折,终于于2013年6月19日,再次持贵州省信访局及毕节地区信访局的回函,又向威宁县信访局递交了上访材料一份,请求调查处理。
二位黑村官的不法行为在镇长马吉的放纵和庇护下,无人敢过问已历时两年之久。逾演逾于法不容,草海镇政府深知其事。相关人员却不能格尽职守,秉公办事,不查明事实,以推诿,敷衍,拖拉的方式应付上访人。希望上级相关部门见到网上信息后能引起高度重视。具体详情见以下上访材料:
贵州省威宁县草海镇大洼塘村副支书副村长马永相借国家大力扶持威宁开发搞好城镇化建设之机,利用职务便利,大肆重复征量国家征用土地。二次套取国家征地款,进而暗箱操作。抢夺百姓土地予以强征,已达谋取私利之目的,受害人依法上访受到镇长马吉私下威胁,镇长私下打电话命令运管部门要扣上访人没有违章的客运车辆,并阻止受害人依法上访。万般无那受害人只有借助网络媒体,将上访材料发于网上,万望国家相关职能部门执法人员看后能引起高度重视以下为上访材料全文;
上访材料
威宁县人民政府,相关纪检部门:
上访人:马贤文,身份证号 522427193304110014 草海镇大洼塘村大山组村民。
马永广:身份证号 522427196301200034 草海镇大洼塘村大山组村民。
马永排:身份证号 522427196705306038 草海镇大洼塘村大山组村民。
以上三人属父子关系
上访要求:
1,大洼塘村副支书马永相利用职务之便,重复征量国家征用土地,以此套取国家征地款,请求调查处理。
2,大洼塘村副支书马永相,副村长马武荣与草海镇公务人员互相上下勾结,于2011年10月8日下午,擅自将上访人马贤文位于该村小地名"长冲子"的地块,私下带领该村村民马永献前去征量后,计入其名下,已达谋取私利的不可告人之目的,后经上访人多次据理力争,上述村干部有继续改变主意变换着戏法玩弄上访人,造成上访人马贤文的土地被征至现在近20个月久拖不予妥善处理的严重后果,请求调查处理。
事实与理由:
一,无道支书马永相,身为基础干部,首先不是为了以支持国家的城镇化建设和民生利益为目的而工作,而是想方设法接国家对威宁大力扶持开发之机。利用职务之便利,对上巧安科目。欺上瞒下,挖空心思,套取国家土地征用款,大发横财以中饱私囊,对下置人民的合法利益及民生利益于不顾,大肆侵害人民的合法财产,上访人对副支书的上例行为事情实例如下:
(1)上访人马贤文之长子马永绍位于该村小地名为“大坡上”的地块(注:该地位于副支书马永相的住房门前),在马永绍未征量之前,却被该村副支书马永相提前征量了一次,并私自领取了该地地款。
(2) 本村小地名“丫巴山”原属该村副支书马永相的地块(注:与尖山马武良母亲和马永存地块相邻的地块)。也是2011年被征用丈量帝国的地块,副支书马永相有利用职位之便,于2012年3月再次带领征地小组人员及其亲属前往重复量征。至于记入其亲属谁人名下,上访人不清楚,请求政府相关部门明查。
(3)2012年3月份副支书马永相胆大妄为,目无法纪,又偷偷带领本村村民马才学夫妇再次前往本村小地名为“野毛洞”处,将本村村民马武华(尖山)曾于2011年已经量征过的地块,再次重复征量,记入其夫妻水人名下,上访人不清楚,现在改地块已被修路挖毁,副支书马永相的心里肯定是非常高兴的,以为缺乏了证据自己定会得到保全,长期任其发展,“富翁”指日可待。
(4) 其次 副支书马永相之弟弟马永香的房屋被征用拆迁时,马永相称其弟被征用拆迁的房屋时自己与其弟合伙所建因此首先骗取了国家安置于勤政路三百个平方的宅基地,现五层楼房已完全竣工,试看,其弟被征拆的房屋,总占地面积还不到三百个平方,可两兄弟所得平方相加可得六百平方,可想而知。与同比之下的其他村民,副支书特权有佳,是数一数二的特殊人物。
(5)支书马永相擅自与外来户口人员和谋,先将外地户口迁入本村,巧妙安排土地面积数额记入其名下,套取国家给予的安置份额,已达谋取私利之目的,其中:云南鲁甸县迁入本村的李才林就是一例,该户被安排了5.18743亩的土地予以征用,并纳入了该村的安置范围。具上访人所知,近年来,为妥善处理安置事宜,我县政府对实地原有住户的迁移及分户等都有严格的限制,该村副支书马永相能够顺利做到这一点,也是一个极为了不起的人物了!仅此上访人知情度有限,或许。。。。。。。
二,2011年10月8日下午6时许该村副支书马永相,副村长马武荣二位村官联合草海镇公务人员李兴光(注:听说是草海镇的一位书记),他们之间别出心裁,首先就怀有一种不可告人的阴谋,擅自带领该村村名马永献前往该村小地名为“长冲子”处,将上访人马贤文的地块私下量征后,直接计入马永献名下,欲由马永献领出地款后,在按各自在其中的“功劳”分成该地款,事后上访人得知实情,便立即找该村二位村官及草海镇公务人员李兴光进行据理力争,二位村官及公务人员李兴光,首先是使用各种借口与上访人打起了“拉锯战”的策略,要么以该地属于“争议地”,款项展缓不取,要么以征地的“条子”是李兴光拿着的,现已外出开会,待其回来再取等借口,以消耗上访人的宝贵时间,上访人马贤文的长子马永绍曾以书面控告的形式,向草海镇提交过《控告》一份,现押于李兴光处无人知晓,随着上访人坚持真理,久不放弃,任其花样百出,二位村官及草海镇公务人员李兴光见事不妙,终于在事实面前承认该地块属于“误征”,随即便向马贤文之子马永绍出具了《误征证明书》(注:该证明书复印件曾于2013年3月份,由副村长马武荣亲自提交于草海土管所虎华艳处复印做备案记录保存)证明中承诺:“该地块权属是马永绍,征地款由马永绍前往征拆办领取与他人无争议”。二位村官及草海镇公务人员李兴光眼看自己精心设计的一场阴谋可能会被揭穿,但又将这笔久拖不取得地款拿着无奈,上访人家人通过商议,认为该地地款实际属于老人,为了尽量避免争议,便向领导及时反映,该地款全部归于上访人家中孤身老人,——即上访人马贤文所有。就这样,李兴光无奈之下,只好通知上访人及上访人的全部子女上前签署了一份全家人共同认定的《取款协议书》(注:复印件留于决策者李兴光处)事隔一月之久——即2013年5月16日,征拆办就又通知上访人到征拆办领取款项,出乎意料的事又再次发生了,原本每亩28300.00元的地款却又变成16000.00元/亩。负责取款的一位姓宋的工作人员告诉上访人说:他们负责征用该地的价格只是16000.00元/亩,至于价格他们无权处理,还是要等李书记(李兴光)从贵阳开会回来后才能决定,上访人有苦难言,实在是筋疲力尽了,为了这被二位村官及公务人员李兴光动了脑筋的上访人赖以生存的7.07亩“伤心地”上访人可说是辛苦万分,在智商极高的村官及政府公务人员的戏耍之下,跑断了腿却无人问津。二事实上。再试看二位村官与上访人“长冲子”处同类型的地块情形,就从中体现了特权的实在性。
(1) 副支书马永相“丫巴山”的荒坡地块早在2011年就被顺利量征,甚至又于副支书又亲率其亲属前往量征,都能顺利地按28300.00元/亩,将款项领取
(2) 副村长马武荣“小长山”的地块也属同类性质,该地在量征过程中马武荣只是坐在一处手指为凭,将该地任意比划后顺利进行来那个征,款项也能按28300.00元/亩计价取出。
(3) 副支书马永相,副村长马武荣二位村官,在征地过程中,凭借权势的力量,首先以油漆打号划界的方式,任意圈地占为己有,二位村官所圈占的地块与其他人所圈占的同类性质的地块,是否被顺利征用,目前上访人尚不完全明白,但此事也同样证明了权势的实在性
(4) 副支书马永相户下拥有土地者三人,可是该次征地结果显示。马永相土地数额多得惊人,征地地款达百万以上,况且所征地款都是按28300.00元/亩计价,副支书马永相的地款是否都符合承包地的计价标准,上访人产生质疑。
现上述事例中的地块尚未被破坏,万望政府查明
由于上访人“长冲子”处7.07亩的土地是经二位村官及公务人员李兴光上下和谋,精心策划后征量的,款项的久拖不取及价格的变化时另有目的的,同村同类地块产生不同的价格,自主权完全被二位村官及公务人员李兴光所控制。现在该地块即将因修路需要及时挖除,上访人只有站在自己的土地上,向挖掘机驾驶员及施工老板说明缘由,请求暂缓挖除,上访人从未提及不征土地的无理要求,为支持国家城镇化建设,上访人均是明白道理并积极支持的,上方人只是暂时还未找到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地方。给施工方带来不便敬请政府谅解。
威宁县草海镇大洼塘村村官马永相,马武荣二人及草海镇公务人员李兴光的作为,上访人认为有下列违法违规之处。
(1) 违反党的十八大“清正廉洁,执政为民,谋求发展,注重民生”的精神原则。
(2) 侵犯了上访人“土地使用权”“合法补偿权”。
上述二位村官及草海镇公务人员李兴光上下勾结和谋,愚弄百姓,不按合法程序阳光征地,竟以“误征,久拖,变价”的花样,故意找岔戏耍上访人,以达到其“狼吃山羊”的阴谋目的,其行为严重侵犯了上访人的土地使用权和合法补偿权。综上说述,国家城镇化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老百姓是不愿违抗的,但该村村官马永相,马武荣及管家公务人员李兴光以国家建设征地为幌子,对上大钻空子套取国家征地款,对下以愚弄百姓,霸占,克扣为目的,上访人系一介百姓,不求有利,只求公正,为此,
上访人:马贤文 马永广 马永排
201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