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就同一林地签订两个以上承包合同的,如何处理?
发表于:2013-05-30 09:49
发包方就同一林地签订两个以上承包合同,承包方均主张取得林地承包经营权的,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已经依法登记的承包方,取得林地承包经营权;
(2)均未依法登记的,生效在先合同的承包方取得林地承包经营权;
(3)依前两项规定无法确定的,已经根据承包合同合法占有使用承包林地的人取得林地承包经营权,但争议发生后一方强行先占承包林地的行为和事实,不得作为确定林地承包经营权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