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梁洼镇新农村建房出大事儿了!
发表于:2013-05-09 10:15
为一个儿子心里滴着血写下这些字,只希望为我爸爸申冤,让我爸爸得以瞑目!
2013.4.28下午两点我爸爸在鲁山县梁洼镇段新农村建房,在施工方无任何安全措施,工程存在巨大安全隐患的情况下,让工人们违规作业。工地不搭防护外架,没有防护网,用的是被淘汰的吊葫芦!而这些问题直接导致我爸在施工期间直接坠楼,后经120送鲁山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28日下午5:20我妈赶到鲁山人民医院,但是未能见到我爸爸。(事后才得知人已被施工方运到太平间)
29日上午,我叔叔,姑姑及亲朋14人赶到鲁山人民医院时要求见我爸爸。可是施工方再三推迟不让看尸体,无奈之下我们不得不找地方入住下来,直至5月1号上午10点,我们家属才得以去医院太平间看我爸的尸体,令人气愤的是我爸的尸体已不见。院方值班人说:昨日下午死者家属已经签字把尸体运走!施工单位有一点人性吗,我们当时真是悲愤交加!
之后我们拨打110报警,并找到院方办公室问明情况,院方说是施工方包工头已签字把尸体运走。我们到处寻找我爸的尸体,5月2号上午7点无奈去了县委,县委把此事推给乡里解决,乡里只说调节,但明明就不解决事情,到现在施工 单位的老板都没露过面。如果是调节,政府作为中间人,施工方和家属都要出面才是调节,可他们都是一味推迟,拖延时间,不予解决。
最后我们在火葬场找到了爸爸的尸体。直至此时110都没有出警管理此事!县委和乡里也没没人出面解决 谁能体会我们普通老百姓这种撕心裂肺的痛苦和无助
好不容易等来110来调查,可是他们来后不调查和我爸一起吃饭一起干活的工友,而是和施工方老板亲属等人接触,之后却没有任何作为,草草了事,当地的公检法部门,与情与法都没有一丝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真枉为一方百姓的父母官!
更令人震惊的是4月30号上午老板岳父赵先生拿出一份材料说:死者是因为喝酒导致坠楼身亡的!材料上证明人是老板他岳父和老板的哥哥!并且材料上有我妈和我的伪造签名!
但是!!!我妈并不认识字,更别提签名了,而我当时并未赶到鲁山县,我是4月30号下午才赶到鲁山的,看到这份材料我只觉得浑身颤抖,这简直就是草芥人命!
施工方没让我们家属认真辨认这份材料,而且这份材料绝对纯属虚构!这份材料现以被老板岳父赵先生夺去,若是真实材料,为何不敢拿去鉴定?经工友供述:4月28号12:30工人下班吃饭 ,1点上班,在2点出的事 ,吃饭期间老板的岳父赵先生在床上睡觉,看场的人<即老板的哥哥>并不在场!他们造假说我爸喝酒后上工。我爸是和工人们一起吃的饭!并没有喝酒 !他们这样通过非法手段,做伪证,完全是为了逃避责任,不愿赔偿!大家能理解我们的心情是怎样么,我们的心在滴血啊!
接着5月2号上午10点法医在未通知家属的情况下,竟然去火葬场进行解刨验尸,幸好我们急时赶到并制止。我万分悲愤,在未经死者家属签字同意,是谁有这么大能力让医院私自去验尸?是谁能让110不出警?是谁敢冒充家属签字运走尸体?是谁来造的虚假证明?
5月4号上午9点,他们把我们亲属赶出住房!不予理睬,无奈之下我们只有辗转到县政府,而县政府也是无人接见。后来才知道这个建筑项目是由镇政府参与,后台相当强大,对于死者家属根本不理不睬,拖一天是一天。根本不解决问题!这不是官商勾结,草芥人命么?我爸爸的尸体现在还在火葬场,不能运回家,不能入土为安!
我们是外地人,平平农民工,普通老百姓,但有谁懂得我们农民工的苦!谁能理解我们老百姓的难处,我声声都含有悲和痛,字字都沾满血和泪,我现在只想要我爸,为我爸申冤!! 求大家帮帮我,让我的冤情得以昭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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