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上饶市婺源县中云镇中云村牛气的村小组队长
发表于:2013-04-27 15:15
2013年4月22日晚江西省上饶市婺源县中云镇中云村第一生产小组会议室内,骂声四起、呵斥横飞,一边是生产队长潘健龙和他的6名团伙正和其他众多的普通社员争论着。只见他满脸通红、青筋暴露、恶狠狠叫嚣着:“谁说老子贪污了,有种你去告......你们骂的老子痛了,老子明天就把200余亩的山地给卖了,看你们这些裤裆里的跳蚤能蹦跶出来不?”会议室的门口也站满了旁听的群众和社员的家属,只见他们都摇摇头,对潘健龙指指点点的也互相议论着。
原来这一幕场景发生的背后原因是:村小组成员从黄姓买家的亲戚口中得知,近期婺源县中云镇中云村村小组队长潘健龙和他的团伙又要强行以26万元低价贩卖,位于景白公路段中云镇晓林路口以北的200亩的林地给一个姓黄的老板。他们不但要求这个老板跟村民说是14万,而且还要将剩下的12万让他们团伙私分。于是村民得知后积久的怒火终于像火山一样爆发出来,跟他们大吵一场,暂时没有通过。
其实村小姐社员对潘健龙的不满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自从年轻的潘健龙当上村小组队长后,就伙同会计拉上其他组部分人结成带有黑势力性质的团伙,从去年冬开始他们就强行贩卖9个位于景白公路中云段晓林路口以南马粪亭9个林地地基。所贩卖的这些地基大约面积为1470平方米。其中的3个地基{约660多平方}以每个2万元低价卖给其团伙成员以及最近6个地基{约810平方米}以每个5万元卖给其他人。而这些行为是在他没有召集第一村民小组全体成员会议讨论并通过情况下发生的,事后才召集本小组成员去领取卖地款并利诱威逼小组成员签字,以便成为即成事实。如不签字就就会受到恫吓和打压,很多成员敢怒不敢言,在这种情况下,小组社员很多人被迫无奈签字。但是内心很是不满。
事后小组社员才得知潘健龙及其同伙伪造条据,贪污卖地款项。小组社员的不满情绪也如火上浇油、越烧越旺。在这9个地基买家中的一个名叫程春英的,去年底从潘健龙手中购得260平方米的地皮,已经证明付过款项{款项具体数字买家未吐露}。但是潘健龙伙同其团内成员却伪造了卖这块给程春英地基的条据,以便从中渔利。给小组社员看的这个收据日期不是写2013年日期,上面却写着是1996年的日期,也就是上上上任村委会第一村民小组队长任期期间,署名也只有潘,王两个字,无当事人完整签名只有一个公章。他们的账目中也没有卖给程春英记录。于是村民找时任1996年该村队长和时任该小组会计核对,并无此不正规条据。小组成员对此提出质疑并追问条据出处和款项去向。潘健龙和团内成员先表示该条据作废,而后拒不交代款项的去处且对该村小组其他成员进行敷衍,恫吓,打压。于是我们就看到了开头的那一幕。
那些被卖的土地上本来有郁郁葱葱一大片杉林和松林,可是现在随着这些土地被卖而建房,他们为建房而对这片山林大肆砍伐,有2户从潘建龙手中购得地基的人家正在建造房子而砍伐了很多树木,一户前面提到的程春英,另一户则是潘建龙团伙成员之一,而这位成员更是胆大妄为,为建房还砍掉一片有七八十年参天大树林。如果长此下去树林必将不见,森林资源破坏严重。
于是小组社员们开始向上级反映情况,先前去了基层政府,后又去了婺源县、县政府、县人大、县检察院、县土管局、县林业局,暂时均没有下文。
2013年伊始,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强调了“要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强调了“要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农村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从中可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对农民是多么的重视,那么我们地方上的相关部门是不是也应该重视和处理好农民反映的上述问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