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洛王桃花山组农民108亩土地被征收
发表于:2013-04-26 10:25
关于洛王桃花山组108亩征收农民诉求
市政府的各位领导:
你们好,我是洛王桃花山组人,现代表桃花山组近30户村民关于洛王桃花山组108亩征收,向领导诉求关于征收的青苗费,房屋基地补偿,安置费,就业问题将如何解决?
现洛王街道办事处和开发商已向我们这些村民发出强制拆迁协议,要求我们这些村民在4月26号之前必须签字,并威胁不签协议将无任何补偿,甚至派武警及其他力量协助强制拆迁。因此:我们村民们合法权益,生计问题受到严重威胁,为此我们到处奔波找洛王街道办事处、楼区政府信访办、市政府信访办的各级领导,均未得到重视,有的领导甚至的避而不见,派无关紧要的人接待我们,没有给出明确答复以及相应的解决办法,村民们到处碰壁,有苦难言,有冤无处伸,又不知道用什么途径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无奈之下只好求助市政府的领导,希望市政府的领导能够关注农民疾苦,为民申冤。
一、补偿标准过低
“108”亩土地是岳房公司于1992年征收,当时的桃、桔树是2-5元/棵,同时,安置费根本就没有发到村民手上,“108”亩是国有土地,已经闲置了22年,在其耕种的都是失土农民,土地都被政府低价征完,无一技之长,又无社会保障。只能在闲置土地上复耕,种菜,桔树,枣树,桂花树等经济作物维持生计,许多家庭都是以此为生。
现这块地在2011年被岳阳市岳阳楼区城市建投资有限公司拍卖给一家武汉房地产公司,成交价高达1.78亿,但此次征收标准是2万/亩,按此标准计算也只需补偿200万元左右,当年岳房公司取得这块土地只用了100万元,这其中巨额差异,让人浮想联翩,怀疑这巨大利益究竟落入何人腰包?究竟又是谁私吞了老百姓的血汗钱?
我们找街道办事处领导讨说法,该领导竟然说这“108”亩已经被征收过,所以按照法律我们这些百姓是没有任何补助了的,甚至这补偿我们也别想有,领导们左一个法律右一口相关文件,我们想问下按照2004年的国家相关政策闲置3年的土地是要收回的,这相关部门到底是如何执行的?
二、历史遗留问题
2007年在“108”亩土地上居民兴建了近30多栋房子,当时区政府统一拆除时曾承诺,拆除的房子以后征收时有补偿,现在没有补偿,难道领导说话就可以信口开河,可以随意敷衍老百姓?
难道就真的像葛静湖书记说的那样“路修好了,门面修好了,房子建设好了,老百姓就可以看这些风景过日子”如今我们的生计问题都没有得到解决,难道我们只需欣赏这些风景就可以填饱肚子吗?
尊敬的领导:
我们这近30户老百姓并不是无理取闹,而是相关联的几级政府机构太过于漠视老百姓的利益,在城市化的过程中太倚重土地财政,在此过程中又实在是不把群众的利益当一回事,我们都很清楚:土地从老百姓手中弄过去的价格和拍卖价格以及在此土地上增值的价格相差无数个几何级。
党员或者说党领导下的各级国家公务员基本上在不同的场合说:“心系群众办实事,关注民生促发展”,我们老百姓是希望各级各部门的工作人员是真的为民办实事,是真正的关注民生,而不是想方设法损害群众利益。
我们真心的希望公职人员真正的做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再相互推诿我们这相关的近30户弱势群体根本利益,能够给我们一个妥善的答复与安置!
申请人:桃花山组近30户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