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土地外租养猪合同到期收不回
发表于:2013-03-26 08:23
昨日,来自南沙榄核镇子沙村八队的一批村民来到市环保局的接访现场。他们投诉称,村里租出80多亩村集体土地给养猪场老板养猪,但合约到期了,养猪场老板却赖着不走。
村民们说,3年多来,他们饱受猪粪、潲水和扔进村池塘喂养塘鲺的死猪气味的困扰,村里整天臭哄哄的,而且养猪场还污染环境,希望市环保局能帮忙解决,“我们希望他能尽快搬走。”
市环保局:对方赖着不走可打官司
对此,吴建荣表示,如果养猪场老板一直赖着不走,村民要收回土地,可以选择打官司的方式。在法律上,合约期满后村民有不续约的权利。对土地问题,环保部门无权管辖。但对村民反映的臭气熏天及污染等问题,将会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查看并监测,如果养猪场确实存在违规行为,将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