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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2008年12月15日 来源:农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简称《农村土地承包法》)业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江泽民主席签署第73号主席令予以公布,于2003年3月1日起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颁布,是我国农业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对于进一步调动和保护农民的积极性,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具有重大意义。各级农业部门要深入学习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认真做好实施前的各项准备,确保法律顺利实施。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基本精神

  《农村土地承包法》的颁布奠定了新时期农村经济发展的法律和制度基础,有利于发展农业,稳定农村,富裕农民。它的宗旨是依法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长期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各级农业部门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各项规定,深刻领会法律的基本精神,准确把握稳定、规范、维权、发展四个重点,通过学习,牢固树立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意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维护农民的民主权利,维护农民的物质利益,既是制定法律的首要出发点,也是贯彻执行法律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

  二、加强培训,提高干部素质

  《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内涵十分丰富,许多条文的规定都有深刻含义,还涉及民法、刑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合同法、仲裁法等相关法律。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培训工作,把《农村土地承包法》列入干部培训计划,提高干部的法律素质。要在各级农业部门,特别是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培养一批精通《农村土地承包法》的业务骨干。农业部重点抓好对省级有关部门干部的培训,并把《农村土地承包法》列为明年部内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省级以下由各省负责培训。通过培训,使广大干部深刻领会立法精神,准确掌握法律的各项规定,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为配合各地搞好培训工作,我部正抓紧组织专家编写有关培训教材。

  三、加强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形式,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条文和有关精神宣传到村、到户、到人。当前,要注意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的重要意义、基本内容、精神实质。农业部门的影视、广播、报纸、杂志等媒体要积极参与法律的宣传,使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能熟悉法律,正确运用法律,依法维护正当的权益,认真履行应尽的义务。

  四、注意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新情况、新问题

  当前,各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不平衡,土地承包政策落实情况也不尽相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实施将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新情况、新问题。各级农业部门要深入农村,深入实际,加强法律宣传贯彻情况的跟踪调研,及时发现问题,认真妥善处理,确保农村社会稳定,确保法律顺利实施。各地要从当地实际出发,针对问题,通过试点,抓紧研究解决的办法和对策,并注意发现典型,总结经验。

  五、抓紧制定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配套措施

  《农村土地承包法》全面规范了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行为,对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做出了法律规定,各地要对照法律规定,抓紧修订和完善本地区、本部门现行的土地承包、流转、合同管理、纠纷仲裁等方面的法规和政策。凡与本法不符的,该修订的修订,该废止的废止。同时,要配合《农村土地承包法》的颁布,抓紧研究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和规章。我部今明两年重点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管理办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登记管理办法等的制定工作。各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按照法律的规定,积极参与当地制定本省《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的有关工作。

  六、切实履行好法律赋予农业部门的各项职责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基本精神,切实履行好指导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的职责,认真做好农村承包土地流转的登记、土地承包纠纷的仲裁以及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等工作,建立健全农业承包合同的档案管理制度、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制度。农业部门不仅要抓生产力的建设,还要抓生产关系的完善,抓农民合法权益的保护。在审批项目、制定政策、落实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农民的权益,特别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益是否得到保障;在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推进城镇化建设等工作中,都要切实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确保法律顺利实施。

  各地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的情况要及时向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汇报,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我部报告。

  二〇〇二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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