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土地信息
农村土地网 > 新闻中心 > 土地新闻

国土部长姜大明:确保2017年底前完成宅基地改革试点

2016年06月22日 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6月21日电题:牢牢把握农民与土地关系这条主线——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安徽小岗村重要讲话专访姜大明

  新华社记者王立彬

  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小岗村农村改革座谈会发表的重要讲话,为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农村发展、维护农村和谐稳定指明了方向、划清了底线、明确了重点。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农村改革仍然以处理好农民和土地关系为主线的精辟论述,对于搞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做好土地管理各项工作,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

  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

  记者:为什么说深化农村改革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姜大明:土地问题始终与江山社稷和民生福祉息息相关,始终与农业发展和农村稳定紧密相连。什么时候土地制度和政策顺应民意、符合民情,什么时候农村社会生产力就得到解放和发展,国民经济就得到健康持续发展。当年小岗村18户农民发起大包干,在大包干等农业生产责任制基础上形成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成为我国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我们党农村政策的重要基石。

  深化农村改革,最大政策就是必须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真正让农民吃上“定心丸”;要顺应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实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置并行,更好坚持集体对土地的所有权,更好保障农户对土地的承包权,更好用活土地经营权。

  土地是农业最重要的生产资料,是农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任何时候都不要随便动农民的土地。要有足够的历史耐心,放在历史大进程中审视,一时看不清的不要急着去动,进不进城、退不退地,把选择权交给农民,由农民选择而不是代替农民选择,可以示范和引导,但不能搞强迫命令、不刮风、不一刀切。

  土地是“财富之母”,是农民最大的财富。要始终把保障农民权益放在首位,切实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对于进城农民,应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增加财产性收入,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土地制度是国家基础性制度,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事关重大。不管怎么改,都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生产能力改弱了,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这是不可逾越的红线,是必须坚守的改革底线,是避免犯不可挽回错误的政治保证。

  三块地改革:落实三个“坚定不移”

  记者:当前“三块地”改革进展如何?

  姜大明:落实坚定不移深化农村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和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要加快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夯实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基础。在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基础上,加快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支持配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严格集体土地产权管理,为落实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供基础保障。

  要审慎稳妥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三项试点工作于2015年启动,目前进展总体顺利。截至今年4月底,共有97宗约1277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总价款达15.7亿元,入市改革提高了农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丰富了集体土地所有权实现形式,增强了农民集体和农民群众的获得感。

  宅基地制度改革,在保障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引导农民自愿有偿退出闲置宅基地、规范宅基地管理和利用、改善村庄环境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围绕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收程序和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进行了有益探索。要强化主体责任,加快改革步伐,确保2017年底前完成试点任务。

  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地方财政趋紧和加快投资项目审批的形势下,农村土地征收工作面临的矛盾更多、困难更大。要带着深厚群众感情开展征地工作,严格程序、严格标准,落实好农村土地征收各项政策,同时要注重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工作,千方百计化解矛盾、解决困难,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有提高、长远生计有保障。

  做好补短板、打基础、利长远工作

  记者:怎样推动耕地保护和农村不动产登记?

  姜大明:抓住农民与土地关系重点问题,要做好补短板、打基础、利长远工作。从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与提高农业整体素质和竞争力出发,改变过去重数量轻质量的做法,实行数量质量并重管理,切实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以粮食主产区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为重点,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全面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将整治后的耕地划为基本农田,纳入综合监管平台,加强建后管护。对地下水漏斗区、重金属污染区、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开展土地综合治理。

  产权制度是农村土地制度的核心,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农民土地产权的重要保障。要重点抓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在农村基层落地,力争年底前所有市县颁发新证、停发旧证,2017年实现登记机构、登记簿证、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继续深化细化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深入研究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的难点、热点问题,充分发挥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保护农民产权、维护农民权益的重要作用。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涉及面广、关联性强,与农村产权、户籍、财税、社保、金融等相关领域改革紧密衔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推动多要素联动,加强部门协同,强化改革的协同性和耦合性,提高改革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形成改革合力。加强对试点工作的调研指导和评估总结,深入提炼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按照立法与改革同步推进、相向而行的要求,及时开展土地管理法修订研究。(完)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