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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妇女因婚后30年无性生活与丈夫离婚

2010年05月23日 来源:扬子晚报

     本报讯 “我要性生活,结婚30年了,我和丈夫从没有过性生活。”“可是你和丈夫有一个儿子,这是怎么回事?”“那是他家人找人借种生子,我们才有了孩子。”这段听起来有点匪夷所思的对话,发生在淮安市清河法院一次庭审中。女当事人张某称其丈夫孙先生因没有性能力,从而让她差不多守了30年活寡,她向法院提出要与丈夫离婚。记者昨天从清河区法院获悉,虽然没有确凿证据表明张女士丈夫没有性功能,但经法庭调查后认为,张女士已与丈夫分居长达六年,可视为夫妻感情破裂,法院遂依法判决两人离婚。

  据56岁的张女士介绍,其实早在六年前她就与丈夫分居。她在1980年经人介绍与丈夫认识,在相处了一段时间后,双方都觉得还可以,便于当年12月按照当地风俗举行婚礼。但在新婚之夜丈夫连碰都没碰她一下,当时她以为丈夫是有点劳累,所以也没在意。让她想不到的是,在婚后的两年里,她与丈夫依然过着无性生活。看着别人结婚之后都怀孕生子,自己却没有动静,而且还要承受着别人异样的眼神,这让张女士有些受不了。在她再三追问之下,婆婆告诉她实情:她的丈夫从小没有睾丸,没有生育能力。在得知此消息一年后,在婆婆家人的安排下,她与婆婆家一个亲戚完成了借种生子任务。

  张女士说,儿子出生后,她的生活变得充实些了,现在儿子已成家立业,她自己年纪也不小了,再不去追寻自己的性福就没有时间了,所以她坚决要求离婚。孙先生在法庭上称,他因为小时候顽皮摸了高压线,导致少了一个睾丸,但自己还有一个睾丸,有能力过性生活,妻子关于借种生子一说更是子虚乌有。他表示,虽然妻子在法庭上说了很多让他下不了台的话,但他不愿意离婚,因为两人的感情还没有破裂。

  法院在庭审时认为,由于没有进行医学鉴定,法院对于张女士所称丈夫没有性能力的说法不予采信。即使进行了医学鉴定,证实孙先生没有性能力,但性能力不只是一个医学范畴的概念,还是一个社会学和心理学范畴的概念。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案例显示,那些被医学证实没有性能力的个人,在一些环境的营造下却具有了性能力。不采信这种说法,也是出于对孙先生隐私权和名誉权的考虑。但是,经过法庭调查,张女士与丈夫已分居长达六年,就这一条即可视为夫妻感情破裂。所以法院最终判决准予张女士与其丈夫离婚。

  据该案承办法官介绍,通过这件案子可以看出女性对“性福”的追求不再是羞答答的,这是一个进步。同时,也提醒人们,在结婚之前双方要进行充分了解,虽然现在不再强制婚检,但是为了对方,为了自己,更为了今后的家庭,最好在决定结婚时做个婚检。 (黄波 卢化福 朱鼎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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