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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举报 濮阳县组织部长姜爱国的三大罪状

2010年05月23日 来源:大河网

  近日,本报接到河南省濮阳县的部分群众来电来信,举报该县组织部长姜爱国自2001年4月任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以来,生活极度腐化,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大肆贪污受贿,在当地造成了恶劣影响,被干部群众所不齿.举报者强烈要求严惩腐败分子.

  在网上搜一下,濮阳县的一些网民也纷纷发帖谴责这个以权谋私的现任组织部长.

  群众在信中这样列举了组织部长姜爱国的三大罪状:

  一是利用职权为子女谋私利。其女姜红棉(1983年4月出生)自2004年6月从学校毕业后,于当年10月以公务员选调生的名义分配到濮阳县柳屯镇工作,上了几天班后,单位里就再也见不到她的身影,而2005年10月却被提拔为副科级干部。之后,该女从2006年至2008年带薪自费到英国学习。归来后,她并没有去柳屯镇上班,而是名义上借调到该县铸钢厂破产清算组工作,但据知情人说,其实姜红棉一天班也没有上。就这样在2008年9月,她顺理成章当上了柳屯镇镇长助理(正科级)。

  一名网友发帖这样说:像她(姜红棉)这样没有上班就很快被提拔为正科级干部,在濮阳县干部队伍中震动很大,很多干部说‘人家有个好爸爸,想干正科那算啥!’

  姜爱国被曝的罪状是滥用职权、利用公款换肝。群众指出,2005年11月,姜爱国因肝硬化赴上海长征医院换肝。住院期间他让县委组织部4名干部轮流伺候长达一年。医疗费用除了在医保中心报销537600元外,又让会计把医疗中心不能报销的各项交通、餐饮、住宿等费用428900元,再组织部的帐户上予以报销。难怪有群众调侃道:姜部长一个肝就价值百万!

  网友在帖吧中报料:姜部长的高价肝事件在县里被传得沸沸扬扬,但该县干部群众都敢怒不敢言。一些领导对此也失声。

  群众举报该组织部长的第三大罪状是利用职权大肆贪污受贿。据了解,该部长月工资2000元,孩子出国需要钱,治病需要钱,工资远远不够用.为此,姜爱国大肆贪污受贿.在其换肝期间,该县城关镇现任书记黄爱民(原城关镇人大主席,2006年初当上镇长,2009年9月任该镇党委书记),专程跑到上海给姜送上10万元.后来,黄某如愿以偿赴任党委书记一职.海通乡乡长李广民为了早日当上书记,给姜送了5万元;原文留镇人大主席孙广辉为了当乡长,给其送去8万元,后来如愿当上了鲁河乡乡长……举报者还列举了很多这样的事例,并总结说:姜爱国在濮阳县8年多时间,贪污受贿总额应逾700万!

  为了将真相弄个水落石出,记者奔赴濮阳县做调查,在该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个事情原先有人反映过,但结果如何不得而知.刚才联系组织部长姜爱国本人,但无法接通.看来,想要向其本人采访的意图没有办法达成了.而向姜身边工作的同事求证时,都对记者表现出讳莫如深的态度.这样一个群众反响强烈的涉嫌渎职犯罪的事件,在当地已经被群众捅开了温情脉脉的面纱,不知该县委、政府为什么还要任其藏着掖着,是有意袒护还是别有忌讳?但要明白,姑息养奸是对人民群众知情权的亵渎,是对人民群众的犯罪.希望相关部门要把事情查个水落石出,对事件结果,记者会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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