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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榆林榆阳区长等因违法征占土地受处分

2010年05月10日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西安5月10日电 (记者 都红刚)记者10日从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及榆林市政府获悉,因榆林市榆阳区麻黄梁工业集中区建设中存在违法征占土地行为,榆阳区区长王成继等10名责任人受到处分。

  国土资源部发布通报称,2006年11月,榆阳区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原则同意由区财政出资,一次性征收储备麻黄梁工业集中区一期规划控制用地。2007年7月,榆林市国土资源局榆阳分局与相关村委会和村民小组签订土地征收协议,共征地11577亩,每亩补偿500元,支付补偿款578.85万元。麻黄梁工业集中区所占土地,现状为沙地和丘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林地。2008年4月,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情况下,麻黄梁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开始修建园区道路,占地215亩;先后引进5家企业建厂,占地1763亩。

  2009年8月,榆林市国土资源局对麻黄梁工业集中区管委会违法占地修建道路作出行政处罚,奉215万元(已缴纳);对5家企业违法占地作出行政处罚,没收地上建筑物,并处奉834.4万元(已缴纳)。

  针对麻黄梁工业集中区违法征占土地问题,榆林市纪检监察部门日前作出处理决定:对榆阳区区长王成继予以诫勉谈话;给予榆阳区原区长刘俊明行政警告处分;给予榆阳区副区长薛建文行政警告处分;给予麻黄梁工业集中区管委会主任高凤强行政记过处分;给予集中区相关工作人员思耀文、杨彦贵、罗俊娥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榆林市国土资源局榆阳分局党支部书记赵仕飞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榆林市国土资源局榆阳分局局长寇文茂行政记过处分;给予麻黄梁镇镇长余志飞行政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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