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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 农民房可以申请抵押贷款

2009年02月13日 来源:温州晚报

       温州网讯 记者了解到,今天上午,市委出台今年一号文件——《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根据该意见,到2020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收入超过20000元,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基本形成。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市农村改革和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为使我市农村改革发展向纵深推进,我市出台了该实施《意见》。根据《意见》,到2012年,我市农村改革发展基本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明显优化,县域经济实力更加壮大;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城乡居民均等享有良好的教育机会、医疗服务和养老保险等,农村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农村社区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农村人居条件和农民生活质量显著改善;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超过11000元,70%以上的低收入农户(“低保”农户除外)家庭人均收入达到4500元;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切实加强,农民民主权利有效保障,农村社会管理更加完善;农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加强.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对已在城镇有固定住所并稳定从事二三产业、自愿永久放弃承包经营权的农户,经批准统一纳入社会养老保障范畴,或一次性给予补偿,并免费安排转移就业的技能培训,转出户保费或补偿金由县(市、区)政府和村集体分担,承包经营权收归村集体统一经营或流转。

  鼓励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工商企业、大中专毕业生承包土地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对经营面积达到一定规模以上的大户,各地要制定优惠政策予以扶持。

  关键词:农村住房和宅基地

  全市要在2012年前基本完成农村住房和宅基地的确权、登记和颁证工作,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的用益物权。对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农民住宅,允许在全市范围内的各金融机构抵押。

  关键词:集体建设用地

  允许集体和个人把依法取得的集体经营性用地通过土地市场,以公开规范的方式进行出租、入股、出让,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益。

  关键词:土地征用

  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逐步缩小征地范围。完善征地补偿的片区综合价制度,公益性用地征收采取政府主导,依照同地同价原则依法对农村集体土地实行征收,并及时足额对村集体和个人进行补偿。经营性用地征收要在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征收过程民主、透明和充分尊重民意,解决好农民就业、住房和社会保障问题,依法实行对集体土地征收。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

  发展农产品流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壮大农产品购销组织和经纪人队伍。对农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组织农民自产自销农产品,免征地方所得税、免过桥(涵洞)过路费,优先享受政策性农业保险,农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招收大学毕业生享受招收失地农民的优惠政策。

  关键词:农民就业

  继续走创业富民发展的路子,结合沿海产业带发展战略,搞好农村二三产业规划,重点建设一批农民创业小区、农村标准厂房,放手发展家庭加工业、社区服务业和来料加工业。对城镇企业流动车间进农村和在农村发展来料加工的,各地要在运输费上予以补助。

  关键词:农村金融

  积极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放宽农村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门槛,扩大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试点范围,加快构建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的农村金融体系。允许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村经济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参与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农信担保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发展。

  完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积极推进林权抵押,积极探索确权登记后的农民住房和用益物权进行抵押融资的有效途径,允许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抵押,允许农产品收益权、企业存货、农业固定资产和应收账款等作为抵押物。

  关键词:农民创业合法权益

  深入推进城乡劳动力统筹就业,消除一切政策性歧视,健全集体工资协商制度和农民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好各类规费免收政策。

  推进城乡统一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建立以合法固定的居住住所为基本条件、准入制为基本方式的户口迁移制度,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性质的户口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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