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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玉门市农村土地流转业务工作制度

2010年03月14日 来源:农村土地网 作者:玉门市农村经济经营管

  为进一步健全机制,完善制度,规范运行,优化服务,切实发挥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功能,推进流转,特制定本制度。

  一、健全体系,明确职责。全市建立市有服务中心、乡镇有服务站、村有服务点的土地流转服务网络。

  市上成立市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开展跨乡域土地流转信息服务、政策法规咨询、纠纷调解仲裁,指导和管理乡镇、村两级农村土地流转工作。

  乡镇成立土地流转服务站,主要职责是开展土地流转信息搜集发布、价格评估、法律政策咨询、合同签订鉴证、合同登记备案、纠纷调处等指导、管理和服务工作。

  村上成立土地流转服务点,主要职责是土地流转供求信息的搜集整理,并向乡土地流转服务站按时上报本村土地流转供求信息。有土地流转意向的农户,村服务点提供流出、流入土地的位置、面积、适宜用途、参考底价等信息。将收集到的土地流转信息汇总后,定期向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上报。

  二、创新机制,规范运行。各乡镇全面建立“一栏、三薄、六制度”。一栏”:即信息发布栏,各村上报的土地流转信息,经乡土地流转服务站审查和收益评估后,将流出流入土地数量、价格、期限等在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或信息发布栏上公布,需要在全市发布的土地流转信息,可在玉门电视台或玉门农业信息网发布。“三簿”:即建立《农村土地流出意向登记簿》、《农村土地流入意向登记簿》、《农村土地流转台账簿》,全面掌握农村土地流出流入动态情况和需要流出流入数量,为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和进入市场提供可靠的信息。“六制度”:即岗位责任制度、信息发布制度、备案审查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纠纷调解制度、风险预警制度。

  三、规范程序,强化管理。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是收集流转信息。二是发布流转信息。三是双方对接洽谈。四是签订流转合同。五是鉴证流转合同。六是办理流转登记。七是资料归档保管。八是监督履行合同。九是纠纷调解仲裁。

  四、完善制度,规范流转。严格落实农村土地流转合同制和备案制。各乡镇使用省农牧厅统一印制的规范流转合同文本,土地流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当事人各留执一份,村、乡、市各留存一份。由乡、村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点)负责指导合同签订。在指导合同签订时,对流转当事人提出的流转合同鉴证申请,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要及时予以办理,发现流转双方有违反法律政策的约定,要及时提供咨询,帮助纠正。建立健全登记备案制度。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要建立健全登记备案制度,对流转合同及有关资料进行归案并妥善保管,建立土地流转情况登记册,及时记载和反映流转情况。对以转包、出租或其它方式流转的,及时办理相关备案登记;对以转让、互换方式流转的,及时办理有关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手续。

  五、畅通信息,优化服务。及时上报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各乡镇要指定专人负责,从3月10日开始,每10日以电子版、纸质版形式上报土地流转发布信息情况、土地流转总体情况,具体填报《玉门市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发布统计表(表一)》、《玉门市农村土地流转花名册(表二)》、《玉门市农村土地流转情况汇总表(表三)》,做到数据准确,上报及时。

  六、调处纠纷,维护权益。妥善调处农村土地流转纠纷。市上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设立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庭,各乡镇成立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委员会,村委会成立由3至5人组成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小组,逐步健全乡村调解、市上仲裁、司法保障的土地纠纷调处长效机制,有效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

  二0一0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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