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土地信息
农村土地网 > 新闻中心 > 土地新闻

国土部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完成 占优补劣将问责地方政府

2009年12月26日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刘展超

  国土资源部官员昨日表示,我国首度进行的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成果显示,我国耕地平均等别为9.80等,耕地质量等别总体偏低。

  在新闻发布会上,国土部总规划师胡存智透露,通过全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全国耕地评定为15个等别,1等耕地质量最好,15等最差。优等地、高等地、中等地、低等地面积占全国耕地评定总面积的比例分别为2.67%、29.98%、50.64%、16.71%。

  此结果公布后,在防范地方占用耕地“占优补劣”时,监管部门将更加有可操作性。

  首次摸清家底

  胡存智表示,研究发现,我国耕地质量等别呈现总体偏低、分布集中、经济发展区域与优质耕地分布区域在空间上复合等特点。低于平均等别的10至15等地占全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总面积的57%以上,生产能力大于1000公斤/亩的耕地仅占6.09%。

  出于对粮食安全等诸多因素考虑,我国实行耕地保护工作已经多年,国务院也曾明文规定省级政府对耕地保护负总责,既要保持耕地数量也要保证质量。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地方随意占用耕地,以及占优补劣的现象依然屡禁不绝。

  国土部土地利用司负责人表示,耕地数量保护固然重要,但没有质量的数量是不可靠的。如果保持18亿亩耕地数量不变,但分布状态和质量状况由集中、连片、优质逐步向破碎、零星、劣质转变,那累积起来的效应将令人吃惊。

  “我国每年城镇发展和各项基础设施建设要占用大量高等级耕地,而补充的耕地主要分布在水热、区位、地形条件相对较差的地区,总体质量不高。高等级耕地流失过快,补充耕地等级偏低,耕地质量总体下降,严重影响我国耕地生产能力,威胁国家粮食安全。”上述人士称。

  耕地保护再添“定量”考核

  而此次耕地等别的划分,将为耕地保护工作又提供了一个“定量”的标准。胡存智表示,耕地质量等级是一个定量的概念,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就更有针对性和更有把握。

  “过去我们常说要防止占优不占劣,是一种定性的描述。现在有了等级标准,就可以明确下来,只能占用低等级的,不要占用高等级的耕地。同时补充耕地时也可以用定量的方法来评定补充的耕地到底是好了还是差了。”胡存智说。

  在回答CBN记者关于耕地质量等别因素如何纳入考核体系的问题时,胡存智表示,此前在耕地质量方面还没有一个定量的标准纳入问责体系。比如目前违法用地面积超过15%就要问责地方政府,但未明确耕地质量下降1个等级如何问责。而此次评定结果出炉后,将来就可以将耕地质量列入问责体系。

  国土部土地整理中心副主任郧文聚也透露,在2004年国务院28号文件以后,耕地考核的指标已经从保有量一项变成了耕地保有、补充耕地的面积和质量双项指标。而去年以来在对省级耕地保护规划进行检查的时候,也包括了耕地质量的要求。而此次耕地等级划分后,以后的质量考核的准绳就更为明确。

  据悉,在此次耕地等级调查与评价后,国土部还将每6年组织一次更新调查,以调整相关数据。据此也可以观察我国的耕地质量变化情况。

  胡存智说:“过去由于水土流失等原因,造成土地质量下降,是一种定性的描述或者带有一定推测性。现在有了这个等级以后,展开定期的监测,如果等级在下降,那就说明质量在下降,如果等级在上升那就是质量在上升。”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