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农业农村部启动支持建设一批乡土经济活跃、乡村产业特色明显的农业产业强镇,树立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农村产业融合示范样板,让农业产业强镇成为资源要素的聚集区、县域经济的增长极、城乡融合的连接器、宜业宜居的幸福地、乡村振兴的样板田,推动一批农业大县向农业强县迈进,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1、立足乡镇优势特色产业(产品),做大做强1—2个特色主导产业,全面建设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优质化的绿色高效的农业生产基地;
2、扶持一批管理规范、运营良好、联农带农能力强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
3、打造一批以龙头企业为引领、以合作社为纽带、以家庭农场为基础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4、对接引进和壮大一批产业基础好、发展前景足、引领动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5、发展一批专业水平高、服务能力强、服务行为规范、覆盖农业产业链条的生产性服务组织,
6、鼓励各地将财政补助资金以股份形式量化到农民合作社成员或农户,合理分享农村产业发展政策红利,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开展示范的农业产业强镇应达到以下申报条件:
1、产业发展基础良好。东、中、西部地区农业产业强镇主导产业产值分别达到6亿元、4亿元、1亿元(西藏自治区放宽至0.5亿元)以上。镇域内有地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主要农产品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或者农产品地理标识登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所在县域平均水平10%以上。
2、地方政策支持有力。县级、镇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乡村振兴,有开展产业兴村强县示范行动的积极意愿。在用地保障、财政扶持、金融服务、人才支撑、农民就地城镇化等方面已出台相关政策
3、规划布局科学合理。已编制镇域总体规划,发展功能定位清晰,基础设施、教育及公共服务设施等基本完备;
4、体制机制创新发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基本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资源性资产确权登记有序推进,集体家底基本摸清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