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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启动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试点

2018年05月30日 来源:自然资源报 作者:黄尚宁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印发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县(区)建设工作方案,在南宁市西乡塘区、玉林市陆川县正式开展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县(区)建设,融合多种项目建设类型,将绿色、生态贯穿于土地综合整治全过程,充分发挥土地综合整治在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程、建设生态国土方面的先行试点作用,着力打造“土地整治+”样板工程,以点带面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广西厅明确,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县(区)利用3年时间开展试点,根据项目区现状,实施不同类型项目,充分发挥“土地整治+”效应,探索建立健全土地综合整治政策体系和项目建设模式,为制定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建设标准提供参考。

  广西厅要求,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参与土地综合整治、提高农业综合生产水平和保护区域内生态环境。试点县(区)要以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建设为主导,将未利用土地开发、农用地整治、农村建设用地整治等类型的项目有机结合,共同开展工程建设。在修复治理基础上,开展损毁土地复垦和生态修复,改善生态环境,保护绿色乡村。

  广西厅强调,试点县(区)要加强生态保护,将绿色、生态理念融入土地综合整治设计中,创新土地整治工程技术,为生态型土地整治工程建设标准研究提供坚实支撑。土地平整工程设计应注重表土剥离、回填以及田坎的合理设计;农田水利工程设计应尽量减少混凝土材料使用,尽量考虑提供田间物种绿色栖息环境,保护项目区的生物多样性;道路工程设计在设定道路规格标准时,应充分考虑动物生存和栖息的场所,科学布置景观廊道、草皮护坡、防护林廊道等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村庄应加强景观生态环境整治、防灾减灾、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与乡土特色生态保护设计,全面优化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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