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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用好农村公路建设剩余土地

2018年05月18日 来源:农村土地网

  修建或改造国、省、县级普通公路完成后,由于多种原因,沿线两侧通常会有不少已征土地剩余。这些土地如果能充分利用,将会是一笔巨大的财富。

  据调查,剩余土地基本来源于五个方面:一是红线内公路建成后多余的已征土地(含部分挖方填方切方等),二是裁弯取直后废弃的原公路或未利用完的原公路,三是调线或变更设计后红线范围内已征但未利用土地,四是因公路修建或改造造成无法耕种而征收的边角余地,五是因公路建设造成塌方、水毁等其它原因征收的土地。这些土地分布于公路沿线,累积起来少则几十亩,多则几百亩。

  笔者认为,这些公路建成后的剩余土地,因已征收属于国有土地,是国有资产的一部分,必须得到有效的管理。建议:

  加强前期控制,减少剩余土地的产生。在施工入场前,全程跟进设计单位,明确告知设计需求与设计意图,尽量控制后期调线或变更,以减少剩余土地的产生。

  加强施工建设管理,减少新增剩余土地。坚持文明施工、按红线施工,避免因施工原因产生新的征地。

  加强调线和新增征地控制,及时调整界桩。

  加强施工完成后的控制,做好剩余土地移交。施工完成并移交公路前,要对所有剩余土地进行统一清理并绘图造册,将每个界桩按坐标输入电脑并保存,统一或分别移交给相关管理部门。第一,可以将所有剩余土地移交给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统一调度使用,用作景观绿化带、树葬等用途。第二,可以将剩余土地移交给交通部门相关资产管理机构,用作建设公路附属设施或留待日后公路扩建等。第三,可以将剩余土地移交给当地的建设投资机构,比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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