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扮靓旅游干线,就该拆除农业大棚?

2018年05月16日 来源:农民日报

  今年以来,湖南省宁乡市要求旅游干线沿线乡镇对道路两厢的农业大棚进行腾退、拆除,在眼下农业生产如火如荼之时,农户将遭受较大损失。许多农户感到不解:

  本报记者张振中杨娟

  随着5月20日越来越近,湖南省宁乡市回龙铺镇的莫海德和胡建明等农户越来越难熬。因为到这一天,当地政府要求他们必须将旅游干线两厢的农业大棚自行腾退、拆除。

  不仅是回龙铺镇,宁乡市委督查室对全市相关乡镇街道都发出了交办函,要求对旅游干线两厢农业大棚逐棚整改退出。

  在眼下农业生产如火如荼之时,这样的“限令”让农户们普遍犯难。“发展旅游是好事,我们也赞成。但本来提倡农旅融合,不能以有碍观瞻之由拆除道路两厢的农业大棚,否则就是扮靓了旅游干线,‘干’掉了农业大棚。”宁乡市不少种养大户普遍认为。

  旅游干线两厢大棚命运:瓜果未摘,大棚先“摘”

  宁灰公路是宁乡旅游示范公路,以往一路上可见道路两厢的蔬菜水果大棚。但今年以来,不少游客发现公路两厢的一些果蔬大棚不见了,甚至一些果蔬还没等到采摘,大棚就要被拆除了。

  果蔬大棚属于设施农业、观光农业,对游客来说是乡村旅游的好去处,对农户而言这些大棚就是增收的“致富棚”。

  在以前,莫海德和胡建明所流转的土地,要么撂荒无人种、要么种养效益比较低。

  5年前,湖南永州市人莫海德在宁灰公路金旺村路段两厢流转了6亩地开始种植草莓,吸引了许多游客前来观光采摘。尝到甜头的莫海德2017年又投入13万元,与当地承包户签订了5年流转协议,流转了6亩多地,再建了6个草莓大棚,仅流转费用每年就达到1000元/亩。

  莫海德说,让他没想到的是,今年春节前夕,正值草莓上市高峰,几位镇村干部和城管人员来到他的草莓基地,要求他自行拆除大棚。在工作人员的要求下,莫海德无奈当场在拆除通知单上签字,承诺在2018年5月20日之前自行腾退。工作人员还要求莫海德手持签了字的拆除通知单拍照为证。

  由于担心大棚说拆就拆,莫海德今年只好舍近求远,无奈在益阳市培育草莓苗。虽然育了苗,但由于移栽距离太远、水土不服,育苗成活率大大降低。

  来自宁乡横市镇的胡建明和妻子也是满脸愁云。“我作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得益于脱贫攻坚就业创业项目的扶持,才到金旺村大水田组流转了9亩土地经营花卉、种植西瓜,可现在又被政府叫停了。”胡建明说,尽管他办了相关营业执照,但大棚还是被纳入拆除范围。

  现在花卉大棚才搭建半年多,西瓜刚种下去一个多月,胡建明正指望着通过西瓜和花卉种植来“脱贫摘帽”,没想到却陷入瓜果未摘、大棚将拆的困境。

  据回龙铺镇政府透露,全镇目前有100亩左右位于旅游干线两厢的农业大棚面临拆除,而在宁乡全市29个乡镇街道中,仅宁花、宁灰、宁横3条旅游干线沿线,就约有15个乡镇街道的农业大棚及其相关种养基地被纳入腾退范围。

  政府通知当地农户:限期腾退农业大棚

  “这次大棚拆除行动是在市委安排下进行的,由市委督查室统一督查。市里面正在大力发展旅游业,认为旅游干线两厢的大棚有碍观瞻,而且认为盖在大棚上的白色薄膜反光、影响交通安全。”回龙铺镇政府一名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市里开了协调会,宁乡市委督查室几次派人对大棚拆除情况进行实地督查,还批评镇政府拆除大棚进展太慢。

  记者就此事向宁乡市委相关部门负责人求证。宁乡市委办常务副主任黎国希对此解释,这并不是市委市政府系统性、统一性的安排,而是交办给乡镇、以乡镇为主体进行自查整顿的工作。

  黎国希说,宁乡是全国旅游强县和农业大县,2017年市里开了会,今年集中整顿。这次整顿首先是对旅游干线两厢进行规范管理,包括道路两厢的黄土复绿、广告牌摘除、空心房取缔等措施,这其中就要求对可视范围内农业大棚进行整改退出;其次是提升形象,对的确影响旅游形象的一些设施要进行拆除;最后是从整体考虑农业项目的布局,促成乡村成片进行土地流转、规模经营。

  宁乡市委常委、市委办主任彭韬向记者表示,有些农业项目对环境有影响,如一个乡镇大型养蛙场因为造成了噪音污染,市里还就此发过交办函;更重要的是,市委市政府是为了响应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积极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产业。因此,宁乡在全市范围内要求一些农业大棚整改退出。其中,旅游干线两厢农业大棚整改退出先行一步,这些农业大棚的经营主体要起带头作用。

  到底是整改到位还是限期拆除?在记者的再三要求下,宁乡市委办给记者出具了一份打印的、无盖章的宁乡市委督查室公函。在这份4月28日发给回龙铺镇的交办函中写到:为进一步推进主要旅游干线精致化管理,要求该镇对旅游干线两厢可视范围内的大棚进行自查,制订整改方案,逐棚进行整改,明确退出时间,确保整改退出到位。交办函还强调,市委督查室将适时组织开展相关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而早在交办函下发之前,回龙铺镇政府于今年2月1日就给相关种植大户发出了《关于镇域旅游公路两厢草莓种植基地腾退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指出,旅游线路两厢存在种植基地搭建大棚、环境卫生甚差、容貌不整等现象,要求于2018年5月20日前自行进行腾退,并清理好基地所残留各类物品、垃圾,恢复田地原貌。而到了村、社区,一些干部和城管人员甚至连《通知》都不交给对方,不持工作证件,口头强行要求相关种养大户必须拆除农业大棚。

  在这样层层督查下,许多种养大户接到的直接指令就是两个字:拆除。在农户们看来,不管是宁乡市委督查室要求的“大棚整改退出”,还是乡镇政府发出的“种养基地自行腾退”通知,只是用词有变化,实质还是要求拆除。

  配合政府拆除大棚:农户相关损失如何弥补

  “政府如果要求我们整改,我们的确不符合哪一方面要求,可以先整改,整改好了就行了。既然可以整改好,为什么还强调一定要整改退出到位。”莫海德告诉记者。种养大户们希望问个明白:拆除旅游干线两厢农业大棚的法律、政策依据在哪里?拆了大棚他们该去哪里,再生产怎么进行?相关补偿方案和善后措施该怎么跟进?

  “现在正是草莓发苗时节,如果耽搁一季生产,损失起码有20万元。”莫海德告诉记者。眼看规定拆除的时限快到了,镇、村干部一周内上门催促了3次,只说要赶紧拆走,而对于拆除后搬到哪里、产生的损失如何补偿等问题却只字未提。

  许多农户反映,如果一定要拆除大棚,将造成3个方面的直接损失:大棚搭建本身的费用;拆除大棚将造成果蔬等种养产品无法如期正常收获入市;已经投入的土地流转费打了水漂。

  “我们夹在投资老板和承包户中间两头为难。”胡建明认为,种养大户经营的一些大棚等设施农业是和外地老板共同投资建设的,一旦拆除大棚,这些老板们就会有意见;经营户和承包户签订了流转协议,一旦拆除大棚和腾退出配套基地,承包户的后续土地流转费用该怎么支付?如果处理不好,种养大户与承包户不可避免会产生矛盾。

  莫海德说,尽管今年的草莓苗育在益阳,但7月中旬,草莓苗就要移栽,如果大棚一定要拆除,该到哪里去重新流转土地。因此,他希望当地政府能够帮助协调流转土地事宜,找到合适的地方进行再生产。

  当地农业工作者认为,当时农户搭建大棚时要求不高,造成一些大棚可能不符合政府当前要求,因此在做好农户工作的基础上,对于一些的确不符合旅游干线沿线景观要求的大棚可以拆除,但要循序渐进;同时建议要保护好农业生产,维护农民的正当权益,当地政府对于给农民造成的相关损失,要尽可能做好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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