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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农村宅基地收费标准公布 -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2018年03月07日 来源:农村土地网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乡村建房必须符合“一户一宅”的规则,也就是说一户人家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用于建房。但是在这次土地确权中,却发现乡村存在一户多宅的情况。

  如今,乡村土地确权开始进入最后的收尾阶段,国家原方案在2018年年末前完成,但是如今有些省份的农民拿到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乡村宅基地和房屋《不动产权证书》,这三本证书的发放,表明国家在法律层面已对您的房屋和土地进行保障。随着乡村土地确权进度的加速,2018年国家对乡村宅基地也出台了新政策,乡村宅基地将进入收费使用时代。

  1.违反“一户一宅”规定的农民要收费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乡村建房必须符合“一户一宅”的规则,也就是说一户人家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用于建房。但是在这次土地确权中,却发现乡村存在一户多宅的情况。国家的政策是,假如一户多宅的农民情愿退出宅基地可取得一定的经济补偿,假如想持续拥有宅基地的话必须付费才能够持续使用。

  2.宅基地面积超标的农民要收费

  在我国,各个地方的乡村都对宅基地的标准面积做了规定,而且还存在一定的差别。以河北省举例阐明,当地乡村宅基地标准面积是200平方米左右,而城市或近郊的面积是120平方米左右。当地规定关于超出标准面积的部分将收费使用,超出20平方米以下的不收费,超出20平方米以上就要开始收费了,详细标准如下:

  0-220平方米的部分不收费;

  220-270平方米的部分3元/平方米;

  270-320平方米的部分6元/平方米;

  320-370平方米的部分9元/平方米;

  370-420平方米的部分12元/平方米;

  420-470平方米的部分15元/平方米;

  470-504平方米的部分18元/平方米。

  粗略计算一下,以宅基地标准面积200平方米为例,假如你家的宅基地面积到达最高档次504平方米,那么,每年你要向国家交纳大约近3000元的土地使用费用。

  3.改动土地性质的农民要收费

  我们都知道,以前国家对土地的管控力度还不是很大,因而就出现了一些农民擅自将耕地、荒地改成宅基地的情况。农民擅自改动土地本质建房的,被有关部门发现后会进行拆除,实在不能拆除的需缴费才能持续使用。

  当前,乡村宅基地使用紧张,很多农二代、农三代结婚分户后都没有宅基地建房,只能到县城买房住。采取对乡村多余的宅基地进行收费,这样会让一些农民主动退出宅基地给无地的人,这样对那些没有宅基地或是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农民来说,也是一种公平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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